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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2011年2月24日厦门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
www.fjsen.com 2011-04-28 17:15   来源:厦门市人民政府网    我来说两句

二、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

坚持“优先发展、育人为本、促进公平、提高质量、服务发展”方针,全面实施教育优先工程,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教育发展主要指标进入全国领先水平。

1、推进公共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向学前一年延伸,率先实行十年义务教育。实现城区每2万人口不少于1所、每个镇不少于2所公办幼儿园,规范和扶持民办幼儿园,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5%。逐步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经费、师资力量、设备配置和质量评价标准。调整优化中小学校布局,完善新城和重大片区配套学校建设,推动城区学校扩容,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完全免费。优质多样化发展高中教育,深入推进高中课程改革和培养模式创新,普通高中全部达到省二级以上达标校标准。构建完备的特殊教育体系,推动特殊教育向学前和高中两头延伸。提高教师队伍素质。通过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升公共教育整体水平。强化教育经费保障,确保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

2、加快构建现代化教育体系。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加快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调整,重视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紧缺人才,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建立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学科体系,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完善集美、翔安、曾厝垵三大文教区建设与配套,支持在厦省部属院校发展与建设,形成区域特色的高校集群。拓展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提升教育开放水平。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支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加快发展继续教育,组建开放大学,整合社区、企业、学校等各种社会教育资源,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面向全体社会成员的继续教育服务平台,健全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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