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推进文化事业和产业大发展大繁荣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努力提升城市文化竞争力和综合实力,打造海峡两岸文化合作交流的重要基地,建设具有鲜明特色的国际知名文化城市。
1、增强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能力。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进一步完善扶持文化事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建设一批大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基本建成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体系。开展国家数字图书馆进社区活动,完善区级公共文化设施,实现镇(街)、村(社区)综合文化站、文化活动室全覆盖,实现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完成农村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程。增加对公共文化产品生产和群众性文化活动的投入,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加大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建设力度,保护和传承传统文化,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加强文化传播能力建设,做强做大主流新闻媒体,加强新兴媒体建设、运用和管理,加强文化对外交流,重视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加大对哲学社会科学投入,完成第二轮地方志编修。
2、做强做大文化产业。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强化文化创意支撑和科技创新支撑,不断提高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重点发展影视动画、创意设计、文化旅游、数字内容与新媒体、工艺美术、演艺娱乐、古玩与艺术品、印刷出版等产业,完善原创研发、生产制作、产权交易、咨询服务、产品营销等产业链,促进关联行业集群发展。高标准建设一批新兴、专业化的文化产业园区和聚集区,推动老工业区厂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街等存量房产、土地资源进行创意改造,吸引国内外知名的文化企业总部以及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营销中心等文化创意高端环节入驻。加强品牌培植力度,做好品牌营销,培育壮大一批大型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深度对接台湾文化产业,加强厦台在动漫网游、影视、创意设计等方面的产业合作,建设两岸文化产业合作园区,培育两岸文化交流合作新品牌,打造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合作示范区。
3、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构建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作用有机统一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机制,加快新闻出版、国有文艺院团及文化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激发文化工作者的创造力。促进文化与科技、旅游、资本的进一步融合,创新文化生产和传播方式,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建立健全鼓励和扶持文化创新的政策体系。鼓励创作更多文化精品,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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