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国家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和支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大战略机遇,以厦门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全市为新起点,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进一步解放思想,努力在先行先试上有更大作为,在体制机制和科技创新上有突破性进展,着力岛内外一体化,着力二三产共推进,着力内外需齐拓展,着力惠民生促和谐,着力抓党建强保障,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奋力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性港口风景旅游城市和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积极推动厦漳泉大都市区建设发展,更好地发挥经济特区在改革开放中的“窗口”、“试验田”作用和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作用,更好地发挥厦门在福建跨越发展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的龙头带动作用,为率先实现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社会打下决定性基础,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和促进祖国统一大业作出新的历史性贡献,努力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前沿。
“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创新驱动的支撑、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目的,大力建设“创新厦门”、“宜居厦门”、“平安厦门”、“文明厦门”、“幸福厦门”,努力实现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总收入、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民生和社会事业投入比“十一五”翻一番以上。
——又好又快发展实现新跨越。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的基础上,力争到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达420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继续保持我国东部地区先进城市行列;财政总收入和地方级财政收入分别达到1000亿元以上和550亿元以上,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
——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突破,工业经济稳步增长,经济增长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率不断提高,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60%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5%,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下降,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领先。
——和谐社会建设达到新水平。和谐社会建设领先全国,人民幸福指数大幅提升。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保持我国东部地区先进城市行列,社会事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建成全覆盖、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
——改革开放开创新局面。国家赋予的重大先行先试政策取得新突破,在全国起示范带动作用;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破解制约我市推动科学发展新跨越的体制机制。全方位对外开放不断拓展,对台前沿平台作用更加凸显,对外开放的竞争优势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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