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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厦门市高中对外招生工作方案
www.fjsen.com 2011-06-02 17:11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    我来说两句

二、考试

(一)考试科目

报名考生均须参加厦门组织的入学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各150分,物理满分90分,化学满分60分,总分600分。考试地点设在厦门市双十中学镇海校区(思明区镇海路33号)和厦门一中初中部(文园路93号)。

(二)考试时间

(三)考务组织

考务工作由双十中学、厦门一中承担(含考点布置、选聘和培训考试工作人员),监考教师由四校选派。巡视工作由市招办组织。

三、录取

考试成绩公布后,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按各校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划定录取分数线。5月18日进行网上预录取,6月5日前完成录取通知工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其他

(一)中外合作课程实验班要建立专门学籍,学籍不得转入普通高中班,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到非中外合作课程实验班就读。学籍名册分别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和国际合作交流处。

(二)报名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命题、试卷印刷、答卷扫描和考试等工作的费用,不足部分由四校分摊支付。

(三)严格招生宣传纪律,各校可根据本方案制定招生简章,报市招办、基教处、监察室共同审核。

责任编辑: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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