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要坚持执法为民不动摇,真正做到在日常工作中竭诚服务群众。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是党的根本宗旨在公安工作中的集中体现。民警为群众多送一份温暖,群众对党就多一份感情;民警多尽一份职责,就能为党多增一份光彩。正如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建矿派出所张世平同志所言:“扎根在群众中,就会乐在其中。无论年长年少,为人民服务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广东省汕头市公安局巡警支队庄宜生同志说得好:“我无法决定生命的长度,但我可以努力拓展生命的宽度和厚度。只要还有一口气、还能站起来,我就要把警察的责任履行到底。”正是由于成千上万像张世平、庄宜生这样的民警的坚守和执着,把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做到了极致,把看似平凡的事情做在了经常,公安队伍才赢得了老百姓的爱戴和信服。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一个共产党员一时按共产党人的觉悟办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按共产党人的觉悟办事。广大公安民警辛勤耕耘在基层一线,只有日积月累、深入持久地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做实事,才能真正赢得群众、收获一片民心。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一定要立足本职、扎根基层,从群众最需要解决的小事办起,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小处做起,善于侦破小案件、调解小纠纷、消除小隐患、平息小信访、解决小难题,切实做到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真正把工作做到老百姓的心坎上。要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社会平安的新期待,紧紧围绕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两抢一盗”多发性侵财犯罪、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电信诈骗犯罪等治安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打击整治行动,以一件件个案的解决、“小案”的侦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要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公正执法的新期待,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公正和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创新执法理念、加强执法管理、改进执法方式,把每一起案件的办理、每一件事件的处理,都作为情系百姓、执法为民的具体实践,让广大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要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新期待,紧紧围绕户籍、出入境、消防、交通管理等管理服务问题,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多做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好事、实事,通过不断推出实实在在的便民利民惠民措施,最大限度地向人民群众传送党和政府的温暖,水滴石穿地累积人民群众对我们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