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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阳市原政协主席朱广平受贿446万获刑15年
www.fjsen.com 2011-08-22 15:51   来源:大河网    我来说两句

(河南)南阳市政协原主席朱广平受贿案一审有果,8月19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朱广平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房屋一套;犯罪违法所得202.8254万元人民币、0.76万美元、852欧元、0.5万澳元、35万日元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朱广平对一审判决不上诉,该一审判决已生效。

朱广平,1999年1月至2006年12月历任洛阳市政府副市长、洛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委副书记;2006年12月至2009年2月任南阳市委副书记、市长;2009年3月任南阳市政协主席,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2009年12月9日被省纪委“双规”。

法院审理查明,从1999年到2009年10年间,被告人朱广平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朱广平个人受贿及伙同情妇张小华(另案处理)共同受贿共计446.1462万元人民币、2.4万美元、0.5万欧元、0.5万澳元、35万日元。被告人朱广平在洛阳市任职副市长期间,从2000年至2003年,每年春节后将上述受贿款中少部分予以上交,共计上交27.8万元人民币;在南阳市任职南阳市市长期间,2008年春节后、2009年春节后从上述受贿款中上交10.7万元人民币。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广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数额达446万余元人民币、2.4万美元、0.5万欧元、0.5万澳元、35万日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大河网/河南法制报 赵国宇 景永利 张晓娟)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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