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福建特困家庭妇女的妇科疾病免费检查(福建各区县财政局明确补助标准后,根据区县民政局提供的全市统一的免费妇检卡,合理安排好妇科疾病检查的人数和具体时间,为持卡妇女进行妇科疾病检查。)
二、促进福建女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在校女大学生学习实践;帮扶待业女大学生创业就业;助推女大学生村官带头创业。
三、推进农村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积极鼓励女性积极参与基层民主选举,力争村党支部、村委会成员中各有一名女委员,党支部正副书记、村委会正副主任中有一定数量女性。在基层普遍建立了“妇女议事日”制度,确定每月的某日为“妇女议事日”,成立了妇女议事小组。
四、建设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五、建设受害妇女庇护场所,依托民政部门救助站和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场所设立的妇女庇护所。
六、实施0-6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全面展开对聋儿、盲童、低视力儿童、智障儿童、狐独症儿童、脑瘫、先天性畸形等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残疾儿童的康复纳入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范围,0-6岁的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和社会福利院孤残儿童得到免费康复服务。
七、改善农村学前儿童教育场所和留守少年儿童食宿条件。
八、健全以妇女学校为依托的妇女培训体系。开展了职业技能培训、跨地区农村妇女转移就业、普法宣传等多种形式、多个层面的培训。聘请有关专家学者,开展送课下乡和巡回报告活动,义务送课到村(社区),提升基层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热情和水平。成立农村女能手协会,引导其发挥龙头作用,培养品牌,形成整体优势,农村妇女增收致富的能力不断提升。在城市,以创办社区服务实体为重点,面向妇女儿童、面向家庭,开展教育、培训、咨询、职业介绍、家教、健身、娱乐等适合妇女儿童需求的社区服务。
九、提高了基层妇女的组织化程度。按照哪里有妇女,哪里就有妇女组织的原则,基层各级妇女组织创新组织机制,充分发挥妇代会联系妇女、联系家庭、联系社会的“联”字优势,创建了“妇代会+协会”、“妇代会+公司+基地”、女能手协会、巾帼志愿者队等新的基层妇女组织形式,提高了基层妇女的组织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