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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刺客古都行踪
www.fjsen.com 2011-10-09 15:40  彭俐 来源:重庆日报    我来说两句

谁知当夜(3月31日),银锭桥边一住户妻子与人私奔,恼怒的丈夫出来追寻,忽然发现桥下有人影(喻培伦)晃动,怀抱一物(铁西瓜),误以为是抱着他的老婆,于是跑去报官。刚刚埋好的炸弹就这样被赶来的巡警发现。

侥幸逃脱的喻培伦、黄复生,告诉汪精卫事情败露,劝其马上离京躲避。汪精卫则说,京城之大,冤仇之多,谁知炸弹是何人埋下?不必多虑,等等看看!

果然,第二天报纸新闻报道:歹徒于银锭桥下埋雷,系针对常由此经过的摄政王,盖因清廷内部势力倾轧、篡权阴谋所致。不久,又有新闻爆料,埋雷者已被抓获。

清廷立宪没有诚意,督促警察办案却颇有效率。先用缓兵之计,发布虚假新闻,麻痹汪精卫等革命党人,再从“铁西瓜”上一颗螺丝钉开始排查,查出其由骡马市大街鸿泰永铁铺制作,是“守真照相馆”老板订做的。

4月16日,汪精卫与黄复生在照相馆被捕。

清廷早已悬赏10万两白银换取汪精卫人头,此番加上谋刺摄政王的重罪,想必会被判处死刑。然而,在举国关注的这一惊天大案中,汪精卫与黄复生竟然被从轻发落,免除死刑,只被判处无期徒刑。

毕竟,历史已临近1911年辛亥革命的节点。汪精卫与黄复生得到了现代文明国家才有的司法程序的礼遇——开庭审理,允许被告人为自己辩护。清朝法庭变成了汪精卫的讲演台:“本名汪兆铭,别号精卫。前在东京时为《民报》主笔。平生宗旨,均刊登于《民报》,不再多言。孙中山先生起事(同盟会多次武装起义)兵败后,我决心炸死载沣以振奋天下人之心。”

汪精卫与黄复生,彼此的志向相同,措辞亦相同,都在法庭上宣称自己为刺杀主谋,都想以此来为对方开脱,减轻刑罚。

汪、黄两位惺惺相惜,都被法庭主审官肃亲王善耆看在眼里。他尤其欣赏汪精卫的文章,不住地嗟叹:“其才出色,其志可悲。与其杀掉,莫若令其改变志向,为国尽瘁。”

从大清帝国200多年的严酷统治来看,谋刺摄政王肯定是死罪无疑,当汪精卫被判处终身监禁的消息传出,举国上下深感意外。

清末之际,革命党人的暗杀活动频繁,如史坚如刺杀广东巡抚德寿,徐锡麟刺杀安徽巡抚恩铭等等。惟有汪精卫、喻培伦、黄复生这次炸弹未响的刺杀,反倒威力最大,影响最大,效率最大,犹如向清王朝发动最后总攻击的一颗无声的信号弹!

清朝历史上没有开放党禁、释放政治犯的先例,但是清廷却有唯一的一次例外:1911年11月6日,大势已去的朝廷,被迫宣布释放汪精卫与黄复生。

(转载自《北京日报》,作者彭俐)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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