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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的遗产
www.fjsen.com 2011-10-09 15:38  王军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我来说两句

“谁要再想做皇帝,就做不成了”

金冲及讲述了两则故事:孙中山在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之后,吴稚晖到总统府去看他,见孙中山和胡汉民住一个房间,那里是他的办公室,也是他的卧室。因为吴稚晖年长,孙中山就请他一个人睡在一个房间里。吴稚晖就要睡着了,看到一个人轻轻地走进来,在他的床底下放了一个东西。他一看,是孙中山亲自给他放了一个便壶,大为感动,而那时孙中山是临时大总统啊!扬州有个盐商去看孙中山,一见面就跪下来,孙中山把他扶起来,盐商说大总统就是皇帝呀!孙中山说,我们大总统是人民的公仆。

“从材料上看,可能孙中山是最早讲‘人民公众的仆人’的。”金冲及说,“到南京一走进总统府,有一个感觉,原来是两江总督的衙门,后来太平天国洪秀全进去就是天王府,你说洪秀全他不也是个农民吗?他一进天王府,就像做皇帝那样,三宫六院都有了。比一比,就可以知道:孙中山真是平民总统,这一点他确实是当之无愧。”

孙中山认为,国家、国民和官吏的关系是:“民国如公司,国民如股东,官吏如公司之办事者,故总统、官吏皆国民之公仆也。”官吏由自由国民所举用,“当其才者则选”。而使国民真正成为一国之主,国家元首、百官变为国民之公仆,“此为政治之革命”。

孙中山在南京起草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上,坚持写入“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这使1912年3月11日公布的这部约法,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规定主权在民的国家约法,从根本上否定了主权在君的专制制度。这部约法,还规定“中华民国由中华人民组织之”,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人民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迁徙、信教等自由,享有请愿、陈诉、诉讼、考试、选举、被选举等权利。

“辛亥革命以后,谁要再想做皇帝,就做不成了。”毛泽东在《关于辛亥革命的评价》一文中说。辛亥革命爆发时,毛泽东18岁,正就读于湘乡驻省中学。他后来回忆:“我本人也曾经参加了这次民主革命,当了一名战士,吃七块二。”他还说:“对孙中山讲得是否太多了?不多。我们要善于引用他,这没有害处,只有好处。”

孙中山将人类历史分为四个阶段,一是洪荒时代,二是神权时代,三是君权时代,四是民权时代。他认为,这四个时代是依据人类社会进化的定律循序演进的。“顺乎世界的潮流,非用民权不可。”孙中山说,“世界潮流的趋势,好比长江、黄河的流水一样,水流的方向或者有许多曲折,向北流或向南流的,但是流到最后一定是向东的,无论是怎么样都阻止不住的。所以世界的潮流,由神权流到君权,由君权流到民权;现在流到了民权,便没有方法可以抵抗。”他批判清朝君主专制的罪行,包括“侵犯我们不可让与的生存权、自由权和财产权”,“压制言论自由”,“不依照适当的法律程序而剥夺我们的各种权利”;认为“中国数千年都是君主专制政体,这种政体,不是平等自由的国民所堪受的”。他说,一部中国历史,充满了朝代的更替和战争,总是在一治一乱中循环,之所以如此,根本原因就在于中国实行的是君主专制制度,人们争做皇帝,唯一的办法就是废除这种专制制度,建立民主立宪政体。

他从不贪恋权力,是真正的民主追求者,为以和平方式获得中国问题的解决,他让大总统之位于袁世凯,自己则倾情于谋划中国的铁路建设;当选临时大总统之后,他与上海《大陆报》记者谈话:“南京新政府无庸建设华丽宫殿,昔日有在旷野树下组织新政府者。今吾中华民国如无合宜房宇组织新政府,则盖设棚厂以代之,亦无不可也。”他两任大元帅,从不为家人谋取特权,1912年,广东各界纷纷给孙中山来电,请他同意让其兄孙眉担任广东都督,他坚决不同意;他从来不置家产,在上海的所谓“住宅”,是三位加拿大华侨集资而设。他逝世后,熊希龄如此感言:“孙先生做过大总统,仅遗留数箱破书与宋夫人,其持身清廉,非其他伟人所能及。孙先生治丧费,仅用三万余元,尤足征治丧处诸公,善体孙先生廉介之至意云。”

可是,辛亥革命只是赶跑了一个皇帝。很快,袁世凯就做起了皇帝梦;再后,北洋军阀将国会操纵于股掌之间,国会之士也沦为给钱就卖身的“猪仔议员”——要在皇权专制大行两千多年的中国,建立一个真正的民主共和国,何其难也!为此,孙中山不得不进行“二次革命”,发动“护法运动”,为捍卫辛亥革命的宪政理想,战斗至生命的最后一刻。鲁迅在《中山先生逝世一周年》一文中说:“中山先生的一生历史具在,站出世间来就是革命,失败了还是革命;中华民国成立之后,也没有满足过,也没有安逸过,仍然继续着进向近于完全的革命的工作。直到临终之际,他说道: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这是对作为革命家的孙中山的一生,高度的概括。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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