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士挺身起 八闽纷易帜 ——辛亥革命福建光复纪事
崭新气象
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诞生。民国肇始,福建省都督府在新政权建设和经济、社会生活等方面呈现新气象。7月1日,为统一政制福建都督府进行了第二次改组,将政务院及其所属法制等局一律撤销,都督统领一切政务,除在都督府内设办公厅外,并设参议厅、军政官厅和行政官厅三个系统。至此,辛亥革命后福建省政府的建制基本确定。
1912年2月,福建都督府政务院颁布福建临时议会选举章程。5月31日,省临时议会举行第一次会议。立法机关的建立,体现了辛亥革命后福建社会有了变化。
福建都督政府成立后,宣布实施“废除厘金”等“行政十点”,其中多为经济举措。都督府进行第二次改组后成立了实业司,专门负责福建实业的发展。
福建都督府制定并颁布了多项移风易俗、革除社会陋习的法规,如:剪辫,劝禁缠足,严禁鸦片,禁止赌博、花会等等。这些法令的推行,具有解放思想、培植良好社会风气的作用。同时,福建都督府整顿教育,改学堂为学校,并特设女学,废除读经等等,有力地推动了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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