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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
www.fjsen.com 2011-10-11 15:59   来源:福建省环境保护厅    我来说两句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排污单位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夜间是指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午间是指十二时至十四时三十分;豁免水平的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和设备是指《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中规定的可以免予管理的电磁辐射体。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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