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专题> 十七届六中全会> 文化走出去 > 正文

王亚非代表谈文化“走出去”要有战略作为

www.fjsen.com 2011-10-20 13:56  张玉玲 来源:光明日报 我来说两句

二、成立中国文化海外发展总公司。由国家直接投资,或国家投入引导资金,各文化产业集团入股,搭建中国文化整体输出、整体投资、整体运作的平台。公司可以通过发行中长期海外投资债券进行融资,积极参股各产业集团海外投资项目、参股国外大型传媒集团,运作海外投资基金,并谋划海外上市。还可以由中国文化海外发展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设立国家级文化“走出去”发展基金,通过拿出政府资源进行招标、发行文化彩票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为文化“走出去”重点企业提供有效的保护和支持,对重大“走出去”项目予以资金补助。

三、在海外做两方面基础性工作:一是建立海外文化产业基地(文化城)。由国家或国内大型文化传媒集团牵头在海外建立,充分发挥其集聚效应和产业孵化功能。国家对列入到海外文化产业基地建设规划的项目,在基础设施建设、税收优惠、资金支持上给予重点扶持。二是在海外设立文化“走出去”办事机构。在驻外使领馆设立办事机构,选派专业人士担任文化参赞或文化专员,或由文化主管部门设立海外特派员,专司文化“走出去”和文化产业国际运作。

四、加大金融支持文化“走出去”力度。建议成立国家文化产业银行,比照国家进出口银行,由国家作为主发起人,吸收企业入股,积极扶持文化“走出去”。国家进出口银行要专门安排一定规模的信贷资金,用于鼓励和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并实行优惠利率。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应设立文化“走出去”海外并购投资保险,重点是海外收益险,减少文化企业海外投资风险。优先支持文化“走出去”企业上市融资,继续给予文化“走出去”税收优惠政策。

五、健全“走出去”考核机制。对于“走出去”国有文化企业资产及收益要有特殊考核办法,切实改变企业不愿大胆投资海外的状况。对国有企业跨国并购、开办实体等海外投资业务,要建立长效考核机制。

六、加强对“走出去”人才的培训。每年定期对“走出去”人才进行国际贸易、国际法规、国际投资、国际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培训。

(本报记者 张玉玲采访整理)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