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专题> 2011党代会 > 正文

省委办公厅秘书二处:关于如何加快文化强省建设的建议

www.fjsen.com 2011-10-28 17:28   来源: 我来说两句

四、关于加快文化产业发展

1、优化产业整体布局。按照“招引大项目、培育大企业、建设大园区、发展大产业”的思路,充分利用各地文化底蕴深厚、文化资源丰富和民间资本充裕等优势,加快建设具有区域特色、富有发展活力、产业优势明显的文化产业,加快文化产业特色县、镇、街、村建设。引导文化产业跨区域分工协作,建立合理有序的文化产业区域分工和布局体系。健全完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征选机制和项目储备库管理制度,每年策划生成一批园区基地工程项目、传统产业升级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形成“开建一批、在建一批、建成一批、储备一批”的滚动发展态势。

2、提高文化产业集中度。建设一批特色明显、在区域内外有一定实力和影响的特色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园区。支持海上丝绸之路泉州史迹、鼓浪屿、闽浙赣廊桥等申报世界自然、文化遗产,精心组织红色旅游经典线路,打造福州“三坊七巷”、武夷山“印象大红袍”等文化旅游品牌。

3、发展新兴文化产业。做大做强以创意内容为核心的文化服务业,大力发展文化创意、动漫游戏、数字影视、数字出版等新兴业态,重点培育高增长性战略产业。以文化产业精品、国产动漫、茶文化、影视基地、广告创意基地五大文化产业工程为抓手,加快引进和建设一批投资规模大、辐射带动作用大、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文化产业大项目。推动文化产业与科技、旅游、信息等产业融合,创新文化业态和生产、传播方式,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创新体系,努力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

4、加大对文化产业的金融支持。加强对优势文化行业、重点文化项目、重点文化企业的信贷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直接融资。

五、关于加强对文化产品创作生产的引导

1、坚持正确导向。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和“三贴近”原则,自觉把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文化产品生产的基本价值取向和首要任务。坚持在继承传统、服务人民、兼收并蓄、博采众长中推进文化创新。

2、大力实施文化艺术精品工程。加强文艺创作规划和统筹,积极推动文化创新,极大丰富文化品种、样式、载体、风格;加强地方特色剧种、濒危剧种的抢救保护、研究和传承,加快影视、音乐、舞蹈等艺术门类的创新和发展。采取理论指导、政策引导、人才培养和设立文化精品创作专项经费等措施,建立健全科学的文化精品评判标准和评价机制,推动出精品、出人才。

3、精心打造文化创新平台。打造一批代表性强、科技含量高、活动规模大的文化节庆、文化会展等品牌活动,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文化品牌。

六、关于推进对台对外文化交流合作

1、深化对台文化交流合作。以民间信俗和宗亲交流为抓手,不断扩大闽南文化、客家文化、妈祖文化等在台影响力。持续加大对台宣传和文化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力度,加快东南工程二期项目审批并启动实施,推动闽台合办报刊、电台、电视台和网站,推动更多媒体入岛宣传落地。积极向中央争取在对台文化、新闻、影视、出版、动漫等领域赋予我省更加灵活的政策。创办《平潭时报》,提升海峡两岸文博会规格,设立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园区,建设一批对台文化交流与合作基地。落实“向下沉、向南移”的要求,继续支持办好“妈祖之光”电视综艺晚会、闽南语歌曲创作大赛等品牌活动。提升福建·中国闽台缘博物馆等各相关博物馆的对台交流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市、县设立涉台专题纪念馆或在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内设立涉台文物展区。

2、拓展对港澳文化交流。健全对港澳文化交流工作长效互动机制。提高具有导向型交流项目比重,有效开展互访、学术交流、文艺演出、艺术展览、非遗保护、文物交流等各种形式的文化互利合作与交流。充分发挥旅港澳乡亲作用,加强与旅港澳乡亲和港澳民间社团的联络和沟通,促进民间文化交流与合作。

3、扩大对外文化交流领域。加强对外文化交流的统筹规划,在政策扶持、信息服务、平台搭建、渠道疏通等方面推动和鼓励文艺团体赴国(境)外开展商业演出,鼓励对外文化交流更多地以民间或商业方式“走出去”开拓海外市场。完善和落实鼓励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政策措施,培育外向型骨干文化企业和对外文化中介机构,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构建文化营销网络,开展对外文化贸易,利用各类国际性文化博览会等做好文化产品的推介和营销,努力扩大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

七、关于推动文化改革发展的相关保障

1、强化组织保障。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把文化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科学发展考评体系,作为评价地区发展和考核领导干部任期目标的重要内容。强化文化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职能,指导各地及相关部门制定好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推动发改、财政、金融等有关部门落实配套政策。建立和完善科学监督体系和问责机制,加大工作督促、检查和考核力度,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2、强化政策保障。加快推进文化立法和规划工作,出台公益性文化服务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法规,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切实加大对文化发展的投入力度,刚性要求财政性文化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在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等方面制定出台更加优惠的经济政策和配套措施。

3、强化机制保障。健全公共文化服务投入和运行机制,制订政府对公共文化服务投入的量化标准,建立省、市、县、乡镇按比例分担的公共文化投入经费保障和正常增长机制,科学规划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和使用。加大扶持和鼓励文化精品创作生产力度,建立和完善资金投入、表彰奖励、宣传评介、组织保障等工作机制。

4、强化人才保障。大力实施文化人才战略,增加文化人才总量,优化文化人才结构,提高文化人才素质。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形成有利于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体制环境。

  • 责任编辑:陈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