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上腐败”应尽早入罪
www.fjsen.com 2012-02-07 15:36 赵蓓蓓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我来说两句
“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这是句众人皆知的话。实际上,公款大吃大喝既是贪污,也是浪费。所谓贪污,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这种行为在我国法律上是被定为贪污罪的。贪财贪物是贪,贪吃贪喝就不是贪?用公款超标准地大吃大喝,显然属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因为,所有公款,无论是政府税收还是卖地收入,都是公共财产,政府的责任是受人民委托管理、使用这些公共财产来提供公共服务、满足公众需求的。占用、耗用公众财产来满足少数公职人员公务之外的口腹之欲,这不是贪污是什么?再说浪费。可以肯定地说,几乎没有公款大吃大喝不浪费的。那餐桌上饭菜堆得小山似的,就餐者酒足饭饱后剩菜满桌、酒瓶成堆的,大都是公款消费,每年由此造成的资金、资源浪费难以计数,我国也因此成为泔水大国,以至于地沟油泛滥成灾,连政府机关食堂也未能幸免。 多年来,中央禁止公款大吃大喝的文件发了不少,但公款吃喝之风似有愈演愈烈之势。几十年前领导干部下基层自掏腰包吃饭或交“伙食费”如今已成“天方夜谭”,工作餐“四菜一汤”的规定也成一纸空文,下级单位出钱接待上级单位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似乎已成当今公务往来中的“铁律”,无人敢破也无人能破。或许是因为“下基层”成本很低“好处”不少,一年到头,全国各地各类检查团、考察团、调研团、考评团多如牛毛、络绎不绝,让基层不堪重负,头痛不已,许多基层领导干部不得不每天奔走于各种饭局、盛宴之间,也有不少人沉湎、沉醉、沉沦于觥筹交错中,成了“酒囊饭袋”,还有一些人肆无忌惮地挥霍公款,腐化堕落。 无论从法理讲还是从现实看,“嘴上腐败”都应尽早入罪,因为,医治公款吃喝、公款消费的社会毒瘤,亟需入刑治罪这剂猛药。关于这一点,有太多国家的经验可以证明并借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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