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要闻 > 正文

依靠法治反腐败“更靠得住些”

www.fjsen.com 2012-02-08 15:07  崔兴胜 来源:《检察日报》 我来说两句

依靠法治反腐应着重考虑的几个问题

完善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依靠法治反腐,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总体规划,注重顶层设计,突出重点,积极稳妥推进。其中,要重点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依靠法治反腐,应注意把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建设贯穿于反腐各个环节当中。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涉及“权、钱、人”的关键部门和重点领域,结合实际制定重点防范的制度特别是法律、法规,尽可能地不留空白和中间地带。集中力量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涉及重大政府投资、公共财政支出、主要财政收入等领域的反腐倡廉法律和制度建设,用法律来规范重大项目、重大活动、重大决策。对执纪执法、组织人事工作,也要用法律规范,确保公职人员廉洁从政、依法办事。

依靠法治反腐,应注意从源头抓起。从提高腐败成本角度,探索廉政退休金和腐败经济制裁的立法工作,建立公务员不良记录披露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大对腐败的打击力度,增加腐败被查处的概率,促使公职人员消除腐败动机。从减少腐败机会着手,积极推动和促进政府引入市场机制,完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为运用市场手段优化社会公共资源配置提供法律保障,依法规范中介组织行为,防止公职人员权力寻租现象。

依靠法治反腐,应注重维护群众的利益。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官员公款吃喝、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导致群众看病贵、行路难、办证难、解决纠纷难等问题,解决起来并不容易。因为这些问题细琐顽固,很多解决措施又缺乏刚性,所以,必须从法律和法规层面,明确规定官员哪些事情可为,哪些事情不可为,哪些行为会受到奖励,哪些行为会受到惩罚。同时,建立重大民生问题决策民意诉求、社会讨论、民主听证法律规范,充分保障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完善举报立法,依法保护和奖励举报人。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