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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靠法治反腐败“更靠得住些”

www.fjsen.com 2012-02-08 15:07  崔兴胜 来源:《检察日报》 我来说两句

加大执法力度。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制度要达到预期的效果,就需要加大执行的力度。要把立法、执法、监督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抓。如果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甚至徇私枉法,任何法律都将失去意义。我们在加大立法力度的同时,要花更大的精力加强执法工作,特别是要克服目前执法工作中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保证法律在全国范围内的统一正确实施。

强化司法机关的权威性。司法机关在反腐败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这也是依法反腐的必要保证。在反腐倡廉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中,司法机关要在党的领导下,切实做到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坚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权威性。

综上所述,反腐倡廉只有纳入法治轨道,才能形成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腐败现象才能得到有效遏制。(作者系北京市西城区委党校副教授)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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