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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2月1

 

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 促进福建保险业发展

——福建保监局扎实推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

福建保监局强化“服务为先、民生为重”监管理念,在保险监管中注重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促进保险业平稳较快发展,进一步深化为民服务创先争优。

加大保险知识宣传力度。突出保险消费者教育,增强群众保险意识,营造保险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与福州市金融办、福州日报联合开展为期1个月的“寻找在榕保险业创新亮点”专题报道活动,全面展示保险业创新产品和服务。主动与媒体互动,提高社会各界对保险业发展的关注度,2011年《中国保险报》对福建保险业的报道达130余篇,《金融时报》、《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等媒体对局领导进行专访10余次。组织开展主题为“多一份保险、多一份保障”的保险宣传周活动,全方位、多渠道地普及保险知识,达到“报纸有内容、电台有声音、电视有图像、现场有活动、网络有专栏”的宣传效果,提高公众保险意识,推进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参与省“政风行风热线”电视直播节目,与保险消费者互动答疑解惑,介绍保险消费常识,扩大保险宣传的影响力。

提高理赔服务水平。以理赔服务质量监管为抓手,督促保险公司完善内控管理、提升客服水平,把保险消费者的利益实现好、保护好、发展好。在产险方面, 实施车险承保理赔信息客户自主查询制度,保障客户知情权;完善车险理赔时效指标测评办法,组织开展车险理赔服务现场测评,促进公司提高理赔时效;在福州市场推行行业车险工时费定损标准,减少保险定损纠纷;出台车险理赔客户回访制度指引和赔款同名全额转账制度,提升保险消费者满意度。在人身险方面,引导保险公司公开服务承诺,创新服务模式,落实服务规定与理赔服务标准。中国人寿等保险公司推动“客服柜面标准化”建设,平安人寿在“平安E行销”网上开发系列理赔服务模块,泰康人寿全面启动3G电子化理赔,提高理赔效率,为保险消费者提供方便。2011年,共接待保险消费者来访28批55人次,处理理赔来信投诉185件、电话反映1000余个,及时化解理赔投诉中的社会矛盾。

发挥风险补偿与辅助社会管理功能。坚持以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为保险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让群众得到更好的保险保障,在为民服务中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在做好“2.4”邵武特大交通事故、武夷山“7.14”事故、甬温铁路特别重大事故、因“南玛都”导致的莆田特大暴雨灾害等事故灾害理赔工作中,做到早响应、勤分析、重指导、抓服务,维护群众利益,保障社会安定,充分发挥保险“减震器”的作用。指导辖区保险业全面开展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商业补充保险,承接部分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的受托管理工作、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业务,试点承办城乡特困家庭医疗救助业务,参与工会职工医疗互助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城镇医疗保障体系。

拓宽服务“三农”领域。深入推进“三农”保险,提升保险强农惠农质量,在为“三农”保驾护航中创先争优。研究下发福建省首个农险承保工作指导意见,规范农险理赔实务操作规程,确保政策性农险业务承保及时、不断深化,稳步推进政策性农保发展。将龙岩古田“三农”综合保险示范区建设经验与转变农业保险推广模式、健全农业保险服务基层网络、完善政府扶持体系相结合,扩大“三农”综合保险示范区建设范围。总结推广新农合“晋江模式”,联合省卫生厅召开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经办工作现场交流会,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积极稳妥参与“新农合”经办服务。在连江、仙游等7个县开办村主干养老保险,解决村主干老有所养问题,受到地方党委政府和村干部的欢迎。


责任编辑:陈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