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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称“弹性收费”渐成贪官敛财工具 应强化监督

www.fjsen.com 2012-02-20 09:09   来源:法制日报 我来说两句

以权谋私伤损国家

据办案人员介绍,“各路”开发商绞尽脑汁亲近郑士平、攻破其“防线”的另一目的,还因为郑士平手中掌握着一项重要的权力——人防建设费的减免。

据了解,人防建设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及《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建设部印发关于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的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收取的,有严格的法律政策依据,即使减免收取也有严格的条件限制。

如临沂市规定,对以下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应适当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居民建房减半收取;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减半收取;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项目,予以免收;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予以免收。

但郑士平却随意运用这些减免条件,慷国家之慨,谋一己之私。“精明”的房地产开发商也趁机向郑士平行贿,以少省多。

这其中,受益最大的当属某置业开发公司。该公司用3000元购物卡,获得减免人防易地建设费341万余元的巨大优惠,投入与产出比高达1比1136。

2005年,该公司承揽了某小区项目。为了尽快办理人防手续,同时也想节省点人防易地建设费,2005年下半年的一天,该公司经理刘某请郑士平吃饭后,偷偷塞给他一张3000元的购物卡。郑士平推辞了一下便收下。

按照规定,当时他们公司开发的5.1万平方米的项目,应缴人防易地建设费400多万元,实际上他们仅缴了83.5万元。

类似的情形还有很多。2005年4月,郑士平收取了1000元购物卡后,为某公司违规减免人防易地建设费26万余元;2006年春节前、2007年春节前,郑士平收受某公司两次送给的2000元购物卡后,违规为其减免人防易地建设费113万元。

采访期间,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对于这种弹性收费,标准是公开的,减免的条件是公开的。但是在具体办理减免手续时,又变成了不公开的,缺乏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这是造成郑士平违规操作的主要原因。”

一审判决后,郑士平提出了上诉。目前,此案正在二审中。

-沉思录

减半收、免收,这其中的弹性非常大,运用不当,国家就会遭受重大损失。要避免此类现象的发生,最关键的一点就是要向社会特别是业界公开减免的单位和依据,让业界相互监督。对于房地产而言,它的项目性质都是规划部门严格界定的,符不符合减免的条件,只要公开,就会一清二楚,收费的“弹性”就会变成刚性,其他弹性执法亦是如此。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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