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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原副市长装“反腐清官”7年 敛财200万

www.fjsen.com 2012-02-28 07:10  汤维骏 来源:检察日报 我来说两句

“人情来往”面纱下的权力寻租

朱少中的落马,主要与为房地产开发商谋取利益有关。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至2009年,朱少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某开发商在承接湘潭县一中整体搬迁土石方及场地平整工程、湘潭县中路铺镇、白石乡土地整理项目,以及协调处理其所购买土地的规划等事项上给予关照,先后多次收受该开发商的贿赂,共计人民币49.6万元和美元2万元。

在房地产项目报建享受报建费优惠、调高容积率、工程项目建设、工程款结算、税费减免等方面,为当事人谋取利益,是朱少中将手中权力用于寻租的主要方式。

除了工程建设和房地产开发,朱少中还在其他领域寻租权力,并借此收受好处费。2008年春节后的一天晚上,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某等人为感谢朱少中在招商引资等事项上的支持和帮助,在湘潭市盘龙山庄二楼茶座将一张存有2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卡悄悄塞进朱少中的衣服口袋。喝完茶离开后,杨某打电话告知朱少中其衣服口袋中有一张银行卡,并告诉了银行卡密码。朱少中收下后,将银行卡内的钱用于消费,直至案发前,该卡内仅剩下2994.5元。

在人事安排上,朱少中也玩权钱交易之术。2006年至2008年,朱少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湘潭县锦石乡原副乡长罗某调任湘潭县政府协调办主任一事提供帮助,先后3次收受罗某及其父送的11万元。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一审庭审时,朱少中说,这些人和他的关系都很好,他收的钱很多是他们以‘人情’的名义送的。但他心里清楚,这些人主要是冲着他手中的权力来的。”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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