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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原副市长装“反腐清官”7年 敛财200万

www.fjsen.com 2012-02-28 07:10  汤维骏 来源:检察日报 我来说两句

十足贪官为何能

曾经在众人眼中是一个“清廉官员”的朱少中,在无数人诧异的目光中走上了被告人席。

“我承认检察机关对我的指控。作为一个被告人,反思自己过去犯下的罪行,我倍感惭愧……”在一审庭审的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朱少中这样说道。

2011年6月,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朱少中被茶陵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一审宣判后,朱少中不服,向株洲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近日,株洲市中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朱少中有期徒刑十年。

记者了解到,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认定的朱少中受贿及滥用职权的事实予以认定。同时认定朱少中在湖南省纪委查办其违法违纪案件时,向办案机关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且经查证属实,应当认定其有立功表现;朱少中主动交代了其受贿事实,对其受贿罪部分应以自首论,依法应当减轻处罚。故撤销茶陵县法院一审判决,作出以上判决。

办案检察官在剖析朱少中受贿、滥用职权案时指出,案发前,朱少中作为一个肩负干部管理、执掌公共权力的领导干部,一个对地方经济发展负有重大责任的领导干部,没能慎用手中权力,在一次次的权钱交易中放松警惕、腐化沉沦,在行使权力时超越职权的界限,在犯罪的道路上越陷越深。

朱少中也在悔过书中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反思:“回想自己的前半生,从一个普通农家子弟成长为一名党政领导干部,最终又沦为人民罪人的人生轨迹,我的内心十痛苦,万分悔恨!这一切都是自己过去思想修养不高、法纪观念不强、行为规范不力而造成的恶果……在我的后半生中,我一定会深刻吸取自己的惨痛教训,以一名普通公民的身份去将功补过。”

一位反腐专家告诉记者,朱少中长期以“反腐清官”的形象示人,现在却在反腐败斗争中,因为自己的贪腐而落马,这的确令人深思。朱少中在“清廉”的外表下搞腐败,从表面上看是其善于伪装。但朱少中为什么敢于且能够伪装长达7年之久?这恐怕和一些地方廉政教育流于形式、对领导干部监督乏力、干部考察把关不严不无关系。如何有效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确实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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