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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民建提案 内蒙提高营业税起征点减轻商户负担

www.fjsen.com 2012-02-29 20:34  曲维东 孟召华 来源:人民政协报 我来说两句

内蒙古自治区2011年对已制定执行了8年的营业税按期纳税起征点进行了两次提高,切实减轻了中低收入群体税收负担。而这一优惠政策的出台,源于民建内蒙古区委一份提案呼吁。

去年自治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期间,针对自治区税收征管实际中月营业额1万元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其从业者主要来自城镇下岗失业、无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及孤残人员等,经营的范围主要是从事社区小餐饮以及提供理发、复印等劳务,成本相对较高,经营较为困难的实际,民建内蒙古区委在《关于提高我区营业税起征点的提案》中建议,将全区营业税起征点由现行的5000元提高到1万元,全区将减少营业税纳税户56310户,减少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费8975.46万元。从测算情况来看,将营业税起征点提高至1万元不会对完成税收收入任务产生较大影响。

民建内蒙古区委的提案得到自治区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2011年2月中旬,自治区财政厅与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联合向自治区政府上报了《关于提高我区营业税起征点的请示》,经研究,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同意提高我区营业税起征点的批复》,同意从2011年1月1日起,将自治区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按期缴纳营业税的起征点由月营业额5000元提高至1万元。依照国家有关政策,自治区从2011年12月1日起又将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到国家规定的最高点2万元。据测算,该政策实施后内蒙古全区每年减少营业税及相关税收17亿元,从而切实减轻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负担。(曲维东 孟召华)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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