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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政治决议

www.fjsen.com 2012-03-14 07:29   来源:新华社 我来说两句

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

(两会授权发布)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政治决议

(2012年3月13日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2年3月3日至13日在北京举行。

会议期间,胡锦涛总书记等党和国家领导同志出席会议并参加分组讨论,与委员共商国是。委员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协商议政,提出了许多重要意见和建议。会议听取并赞同温家宝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并赞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以及其他报告。会议听取并批准贾庆林主席代表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听取并批准林文漪副主席代表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过去的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任务,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同德,开拓奋进,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了新的重大成就,胜利实现了“十二五”时期良好开局,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政协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履职尽责,为制定和实施“十二五”规划、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人民政协事业展现出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

会议指出,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中国共产党将召开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人民政协要全面贯彻中共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更好地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重要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共十八大胜利召开!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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