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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小学10年减近30万所 委员建议明确撤并底线

www.fjsen.com 2012-03-15 17:23  雷辉 来源:南方日报 我来说两句

撤并基本程序须明确

鉴于此,民进中央建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尽快出台《关于农村学校布局调整若干规定》。在该规定中要对几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首先应明确规定调整的重点与补偿机制。应重点对小学布局调整的原则作出明确规定,并阐明保留村小和教学点的重要意义。对因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导致的弱势群体上学成本增加,政府为由此产生的额外负担进行补偿,建立相应的补偿机制。

其次,应明确规定农村学校撤并的标准。考虑到全国各地具体情况的不同,农村学校撤并可实行“底线+弹性”的标准进行综合评价。

“底线标准”包括:该乡镇只有一所小学;跨越不同民族、宗教群体的学校,或邻近宗族之间存在矛盾冲突;邻近学校的交通道路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如泥石流、山体塌方、江河决堤、野兽出没等;学校建筑历史超过100年以上;60%以上社区居民强烈反对等。应明确,只要符合上述任何一条,原则上就不宜进行撤并。

最后,还应明确规定农村学校撤并的基本程序。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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