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 要闻 > 正文

公款吃喝入刑:有无必要?是否可行?

www.fjsen.com 2012-03-27 15:21   来源:检察日报 我来说两句

正方:“公款吃喝入刑”才有威慑力

治理公款吃喝,我国并不缺乏相关的条令和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都对公款吃喝有明确的规定。

中央党校政法部教授林喆认为,多年来整治公款吃喝不力,有多方面的原因,如财务制度存在漏洞、监督不力、审计跟不上等等,“公款吃喝入刑”是个“靠谱的建议”。

据林喆介绍,国家层面很久以前就有过将相关规定“入刑”的考虑,但始终未能付诸实施。事实上,“入刑”并非难事,所有的条例条文都是现成的,提请人大审议通过即可。

“公款吃喝入刑”,从理论上看,会对反腐败起到作用,因为奢侈浪费行为往往是贪污受贿等腐败犯罪的直接诱因。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也充分认可“公款吃喝入刑”。他指出,“像一顿饭吃掉13万元这样的事,在有证据的情况下,显然是应该获罪的。”

“我们的目的,不在于能抓出多少这样的人,而是需要这样的威慑力。如酒驾,像高晓松一样被刑拘且闹得轰轰烈烈的人并不多,更多的是简单处理,但司机的意识提高了很多。”叶青强调,“严重的入刑,相对较轻的则罢官,这些措施都值得考虑。”

叶青认为,从总体上说,“入刑”一事可以先做起来。另一方面就是推进行政体制改革,降低行政成本,改革事业单位。两方面最好并举,产生一种威慑力。

  • 责任编辑:林洪熙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