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回应网友 称3500元个税起征点符合实际
www.fjsen.com 2012-04-12 17:27 孙春祥 来源:《北京晨报》 我来说两句
“个税起征点能再提高吗?起码也得到5000元呀。”网民“yzh0619”昨天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与所得税司巡视员卢云在线交流时表示,“3500元的收入现在也就是中低收入水平”。 据记者了解,目前在京、沪等大城市,白领阶层对当前3500元的个税起征点并不满意,日前某网站举行的一次调查显示,生活在“北上广”的白领月入7000元但依然“没有安全感”。 对于网民的提问,卢云解释称,“由于我国东中西部发展不平衡,城乡收入存在较大差距,3500元的起征点是综合多方面因素后,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决定的,该标准基本符合当前实际情况”。 这个回答虽并不符合工薪阶层的期望,但实际上,据财政部透露,自从个税起征点上调至3500元后,全国缴纳个税人口只剩2400万人。从这个角度分析,个税缴纳人口确实已是“少数派”,免征额再提高下去,代表大多数的中低收入群体也并不会再获益。 为什么只有很少人纳税的个税还会有很多人抱怨呢?记者采访的不少税收专家均表示,这是因为大城市的生活成本太高,“一味的上调个税免征额并不能真正缓解中低收入阶层的税收负担,建立起以家庭为征收单位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收制度,才是真正公平公正的个税制度”。 在昨天的在线交流中,国税总局还针对差旅费、安家费以及小贷公司税收优惠等税收政策进行了解释。 -新闻链接 解雇赔偿金可部分免税 问: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由此给员工的经济补偿要交个税吗? 答: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税;超出部分,仍需按规定缴纳个税。但单位与员工因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实际上劳动合同关系已经终结,不应该界定为补偿金,因此这部分收入应按规定缴纳个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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