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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红荔:法官还要有一颗善良的心,一份体恤之情

www.fjsen.com 2012-04-13 11:28   来源:人民网-福建频道 我来说两句

乐善好施的官方解读是:体现了福建人“舍得给予、乐于助人”的高尚情操。“施”不仅指物质上、金钱上的施予,也包括行为和爱心上的付出,只要愿意,人人可为、时时可为、处处可为。

 

“现在的孩子,思维很活跃,今天刚刚满嘴‘犀利哥’、‘iphone4’,明天就是‘高富帅’、‘白富美’了,一不小心你就跟不上他的步点。”在接受本网记者专访时,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詹红荔谈起了自己的一套孩子经。

那些领刑后回归社会的未成年“少年犯”重获新生,被詹红荔唤为“新生少年”,他们则亲切地称呼詹红荔为“詹妈妈”,因为詹红荔的QQ名是“快乐的兔妈妈”,所以孩子们也管詹红荔叫“兔妈妈”。“只要兔妈妈在线,我就感到温暖,就有了力量。”一时间,“兔妈妈”与“新生少年”的故事成为人群里萦绕不去的话题。

“‘乐善好施’体现了福建人‘舍得给予、乐于助人’的高尚情操。‘善’就是要有一颗善良之心,恻隐之心。司法是一门公正与善良的艺术,作为法官,除了要有法律技能之外,还应该有一颗善良的心,一份体恤之情。”

“一个健康而良好的心态是公正审判的心灵之源。”从事少年审判工作9年之久,在审理的500多个未成年犯罪案件中,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错案、无一投诉、无一上访。詹红荔说:“‘法之理在法外’,作为法官,不仅要从法律角度看处理的方法和结果,也要从社会角度、当事人的角度看。在一个案件中,法官首先要搞清楚案件背后隐藏的矛盾是什么?而后充分运用司法的智慧,想法设法加以化解,恢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

我不经意间改变了他,他也改变了我

“2003年4月,我们院里专门组建少年审判庭,我从刑庭调到少年庭工作,在此之前只有零星办理过几个少年刑事案件。”回忆起往事,詹红荔有很大的感触,“当时少年庭庭长是一位打过越战的老同志,他对我说:‘小孩的案件,既是最好办的,也是最难办的,一定要用心。’那时的我认为,反正都是刑事犯罪案件,没有多大区别。”

“但是几个案件下来,对我触动很大,开始让我对少年审判有了新的认识。”詹红荔回忆说,“这得从郑某某的案件说起。他9岁开始‘闯社会’,打、砸、抢、偷、盗无所不为。刚满14岁就因涉嫌抢劫、强奸、故意伤害被起诉,一个14岁的孩子却干了这么多坏事,让我很厌恶,一判了事。”

  • 责任编辑:陈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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