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纠风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发言摘编
www.fjsen.com 2012-04-16 16:3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我来说两句
一、制定规则,颁布禁令。1月20日,银监会报经国务院同意,向银行业系统下发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信贷业务中严格执行不准以贷转存、不准存贷挂钩、不准以贷收费、不准浮利分费、不准借贷搭售、不准一浮到顶和不准转嫁成本等“七不准”禁止性规定,在金融服务过程中坚持收费项目公开、服务质价公开、效用功能公开和优惠政策公开的“四公开”原则。通过及时出台“七不准、四公开”要求,既为银行业系统的自查自纠指明了方向,也为下一步查处违规行为提供了标准和依据。 二、全面动员,自查整改。银监会2月7日召开了全国银行业系统省市县各级银行行长和银监局局长参加的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各银行业机构从总行到分支机构全员学习,全面动员,迅速自查整改,层层建立一把手负责制,从单个方面展开自查:一是查源头,从总行层面消除高指标压力和重奖励的考核,切实校正经营导向;二是查程序,深入查找各项业务流程和规章制度中不合理、不科学之处,从政策和制度层面杜绝不规范经营问题;三是查行为,对基层高管和一线员工的业务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清除各类违规做法。 三、公开价目,接受监督。要求各银行在3月底之前向社会公布服务收费价目,在对本单位原有收费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进行全面梳理规范的基础上,按照“名录管理、统一定价、公开透明”的原则编制新的《服务价目表》,逐项列示了所有服务收费项目的收费名称、收费标准、项目功能、适用客户、收费依据和优惠措施。截至3月底,各家银行都已公布各自的服务收费价目,许多银行自主停止了一批收费项目,明确了一些优惠政策,降低了一些收费价格,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四、监管督察,纵深推进。从4月1日起,银监会又组织各省市县监管派出机构深入银行网点,开展现场查访,银监会机关也派出了18个督察组,分赴全国各地,对今年3月1日以后仍然附加不合理贷款条件、4月1日以后仍然不合理收费的行为进行现场查访。重点核查不合理收费的6类问题,即没有公示而收费的、实际收费与名录不相符的、实际收费与公示价格不一致的、没有提供实质性服务而收费的、分支机构擅自制定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的、对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服务收费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以此推动专项治理向纵深迈进。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要求,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不规范经营治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落实、再深化,继续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规范公开方式,强化自我约束。要求各银行业机构在官方网站和营业网点同时公示服务收费价目,便于消费者查询检索;调整公开格式,便于消费者理解对照;完善公开内容,便于消费者选择;明确定价区间,便于消费者监督。 二是完善投诉机制,及时回应群众诉求。要求各家银行机构在总分行两级设立投诉专线电话,认真受理客户举报,及时回应每项诉求,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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