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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要求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七类行为

www.fjsen.com 2012-04-24 16:59   来源:新疆日报 我来说两句

0日,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监察厅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自治区《关于对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的通知》,严禁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七类行为,并严格控制婚丧喜庆种类和规模,明确规定领导干部操办婚礼、宴请人数累计不得超过300人,婚礼车辆不得超过8辆,丧事宴请和车辆也要从严控制。

《通知》严禁领导干部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的七类行为是: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用公款报销或由他人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费用;用公款送礼;动用公车和占用其他公共资源;影响正常公务活动、工作秩序和交通秩序及其他违反《廉政准则》规定的行为。《通知》对此类事宜的种类、规模作了界定,明确规定除婚礼、葬礼以外的事宜一律不得操办;婚礼宴请不得超过300人、用车不得超过8辆,并严控操办时间。

《通知》完善了报告、承诺制度等监督管理制度,要求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必须事先填表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包括拟宴请人数、宴请时间、使用车辆数量以及来源等,并表明遵守相关纪律和接受监督的态度,存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还加大了责任追究力度,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违反者所在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也将被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自治区通过纪检监察机关举报电话(12388)、通过新疆廉政网(http://www.xjjct.gov.cn)、组工系统举报电话(12380)以及信访等形式受理群众举报。

与以往的规定和要求相比,《通知》措施实、刚性强、易操作,特别是在操办范围、规模标准、申报程序、处罚力度等方面,比以往更为具体,更有力度,操作性更强。

  • 责任编辑:蓝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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