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勇:对我来说,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反思
www.fjsen.com 2012-04-28 16:17 王地 来源:检察日报 我来说两句
本次开庭案件中,多家国内知名俱乐部也卷入其中:大连实德队副总隋信敏经与董事长徐明合议,送给南勇两瓶价值2.66万元的路易十三洋酒;云南红塔冲A成功后,在庆功会上送给南勇一条金项链。庭审现场还听到了不少耳熟能详的足球界人士的名字:著名国脚郑智为了转会英超查尔顿,曾赠给南勇价值6万多元的名表一块;前女足主帅李霄鹏为了参加教练员培训,给了南勇一块价值4万多元的劳力士手表。 中午12时许,庭审暂告一段落,南勇的辩护律师孙晓洋和高建飞走出法庭。面对众多记者的“包围”,两位律师笑脸相迎,连称“今天下着雨,大家真是辛苦了”,然后匆匆上车离去。 围绕主体身份展开辩论 下午1时庭审继续。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争论的最大焦点为南勇的主体身份认定问题。 检察机关指出,南勇系体育总局委派任足管中心主任,同时担任足协副主席,属国家工作人员,依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应以受贿罪论处。而辩方认为控方将南勇定为受贿罪属主体不当,南勇有国家工作人员和非国家工作人员两种身份,足管中心主任和足协副主席两职也并非委派,而是分别担任。 围绕本案的定性和犯罪事实,控辩双方共进行了三轮辩论。记者注意到,控辩双方席位上都摆着数摞厚厚的材料,足见双方所作的准备。 公诉人宣读公诉意见书中,记者注意到这样一组数字:足坛反腐案历时3年,被告人南勇在1998年至2009年12年间先后收受14个单位27次行贿,单笔受贿10万元以上的有6次,其中包括洋酒、名表、项链、保健品、加油卡以及美元、欧元等。在指出被告人应负的刑事责任同时,公诉人也指出南勇有坦白情节,认罪态度较好。 “我的问题出在两方面” 庭审中,辩护律师提出南勇有法定从轻情节:主动交代每笔受贿事实,有立功情节,南勇父亲、妻姐主动退赃,希望法庭酌情考虑。 南勇作最后陈述时表示,对自己所犯罪行不推脱,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希望根据自首情节给予酌情处理。“对我来说,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反思。”南勇说,“我的问题主要出在两方面:一个是中国足球的改革是在不成熟的条件下进行的,法制不健全,监管不到位,某些怀揣利益者趁机钻空子,腐蚀有关人员;再一个是自己没能抵住诱惑,曾经的我也有防范、有底线,也拒绝了很多钱物,但最终还是没有把握好自己。” 南勇说:“我经历了‘天崩地裂’的过程,让我明白了很多道理,也积累了法律知识,今后要做个知法懂法的人。” 下午6时许,法庭庭审结束,当庭未宣判。(王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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