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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纪委主要负责人就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答记者问

www.fjsen.com 2012-05-02 17:01  李 会 来源:经济日报 我来说两句

答:在防止权力寻租方面,我们结合资本市场特点,全面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和查审分离体制改革,不断健全决策、执行、监督相对分离、相互制约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

创业板市场设立以来,社会各方参与度和关注度非常高。作为发行监管部门,能不能贯彻执行廉政纪律,影响创业板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坚持以制约和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强化权力制衡。

一是完善了审核工作的标准和程序。对所有企业发行上市的申请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审核,做到标准统一;严格按同一程序和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审核,按照相互衔接、相互制衡的原则设计工作流程,初审部门与发审委之间、初审部门处室之间、审核人员之间都互相制约;在一些关键环节上实行会议制度,由集体讨论决策。

二是提高了审核工作的透明度。我们把涉及审核工作的规章制度一律对外公开,并在见面会上由初审部门负责人向发行人及保荐机构详解审核流程和需遵守的工作纪律。证监会从今年2月起公开审核工作全部流程,公示申报企业和审核状态,每周更新;同时,将预披露提前至发行人及中介机构按要求落实反馈意见后、初审会之前,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

问3:在打击内幕交易,杜绝利用内幕信息、非公开信息和敏感信息为本人或他人谋取利益方面,证监会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

答:内幕交易从根本上危害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一直把防范和打击利用职务便利获取内幕信息、非公开信息和敏感信息从事内幕交易行为,作为提升监管公信力的一项重要内容。

2010年,证监会联合公安部、监察部、国资委、国务院法制办共同制定了《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的意见》,并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去年10月,正式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证监会还推动出台了《刑法修正案(七)》、《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补充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针对股权分置改革后,利用二级市场牟利的动机增大,信息披露与股价异动关联性增大的情况,证监会建立了“三位一体,分工协作”的联动监管机制。由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进行实时监管,发现一般性问题,提请地方派出机构关注;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证监会报告,由证监会稽查局立案调查。

2008年至2012年3月31日,证监会共立案调查内幕交易案件175起。除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涉案人员刑事责任外,共对31起内幕交易案件涉及的57名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较好地发挥了查办案件的震慑作用。

问4:反腐倡廉重在制度建设。证监会在“事前预防、事后惩治”方面建立了哪些工作制度?

答:证监会密切关注资本市场和监管队伍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从工作程序和工作机制等方面积极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证监会切实转变监管理念,把监管重点放在对证券期货业的行为监管上,从强调市场准入监管调整为对市场运行连续过程的监管,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根据国务院审改办要求,我们对现有行政审批项目逐项论证,采取“取消、下放、合并、简化”等方式,对现行行政审批项目提出调整方案,具体审核细目将变更为92项,减少44项,减少32%。除此之外,还有多项审批项目的调整正在研究论证中。

二是制定回避制度。2010年10月,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规定(试行)》,明确要求工作人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一定时限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监管对象任职。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监管对象担任董事或高管人员的,要实行任职回避,履行报告义务。

三是建立重点环节的监督防范机制。先后制定《关于加强发审委委员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和《关于加强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在此基础上,我们进一步细化相关措施,建立委员信息档案库,禁止任职期间买卖股票,动态掌握委员亲属证券投资情况。去年还派员列席主板、创业板发审会11次,对会议程序和委员履职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并尝试引入媒体监督机制,邀请有关媒体列席发审会现场。

完善的惩防体系离不开诚信体系建设,证监会在这方面有什么考虑?

  • 责任编辑:蓝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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