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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正超:治理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研究

www.fjsen.com 2012-05-03 16:19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我来说两句

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表现形式

近年来,河南省周口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共受理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信访举报710件次,立案查处11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31人,移送司法机关15人。从受理的信访举报和查处的案件看,其表现形式主要有:

行政腐败。一是玩忽职守。有的基层领导干部要求不严,对干部职工违纪违法行为熟视无睹,放任自流,造成集体财产流失严重。有的基层干部缺乏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行政不作为,认为工作就是开会,管理就是收费。个别基层干部失职渎职,甚至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致使有些司法案件久侦不破、久拖不决,甚至黑白颠倒、助纣为虐,给人民群众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害。二是徇私舞弊。有些基层干部不能秉公办事,而是凭感情、靠关系办事,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在低保资金的发放上,亲情救助和贿赂性救助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在工程发包、招投标、质量验收、工程款拨付等环节敛财;部分基层站所及其工作人员徇私枉法,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不同程度地存在。

经济腐败。一是侵占集体“三资”。有的村干部以跑项目为名公款吃喝、白条入账,财务管理混乱;有的私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所得占为己有;有的强包工程,能干的自己干,干不了的转给别人,从中谋利。二是截留挪用。一些地方在社保统筹、合作医疗、民政救助、种粮直补等方面,政策不公开,落实不到位。一些基层干部利用审批和经办之便,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搞关联交易,甚至贪污、截留、挪用等等。三是强拆强占。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征地拆迁已成为腐败的“高发区”。一些地方利用新农村和小城镇建设违规圈地、以租代征等。

生活腐败。一是有的基层干部无视群众疾苦,公款大吃大喝。一些无任何集体企业、经济基础薄弱的村组,招待费数额高得惊人。有的以“工资低、工作辛苦”为由,巧立名目,滥发补贴。二是公款消费使行政经费呈跳跃式增长势头。有的乡镇干部竞相攀比配备专车,购车、燃油、维修等费用成为行政性经费支出中一大项目,公款旅游则从国内到国外,一些干部在外吃喝玩乐也用公款报销。

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成因

从心理上看,利益驱动和法律意识淡薄是内在动因。马克思说:“如果有20%的利润,资本就会蠢蠢欲动;如果有50%的利润,资本就会冒险;如果有100%的利润,资本就敢于冒绞首的危险;如果有300%的利润,资本就敢于践踏人间一切的法律”。正是由于人类这种原始的欲望和弱点,在强烈的利益驱动下,部分基层干部放松世界观改造,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群众观念淡化,滋生了极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思想。有些基层干部认为基层工作辛苦,报酬不高,付出的多得到的少,吃点、喝点,贪点、拿点算不了什么。在这种失衡和侥幸心理的促使下,一些人向国家和集体伸出了罪恶的黑手。

从制度上看,执行不力和权力集中是主要因素。目前,针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公共权力监督,已经有了不少日渐完善的法律规章制度,但对基层干部来讲,由于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缺乏强有力的执行措施,致使管理出现这样那样的漏洞。这些基层干部,官位不大,有的甚至不是官,却往往拥有管事、管钱、管物的具体权力。他们就是利用管理上的漏洞以权谋私。同时,在部分地方和单位,“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特别是一些单位的“一把手”,权倾一方,成了腐败的“重灾区”。

从监督上看,监督乏力和惩治不够是关键因素。基层单位和部门在权力运行上还不够透明,存在着党务、政务、事务公开不够规范,监督考核机制不完善等问题,给一些基层干部暗箱操作、营私舞弊留下空间。同时,基层单位点多、线长,容易出现上级管得着、但不一定看得见,本单位看得见、但管不了的现象。另外,在反腐败实际工作中,大多把惩治重点放在大案要案的查处上,对于身处基层、级别不高、是官非官人员的腐败行为打击不力,降低了他们的腐败风险,助长了基层腐败的滋生。

治理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抓教育,构筑“以教倡廉,不想腐败”的思想防线。一是深入开展分层分岗教育。把基层政府、执法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和村两委班子成员作为重点教育对象,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集中教育活动,提高不同层面的基层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二是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队伍中开展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科学发展观和责任服务意识教育,把治理“庸、懒、散”问题作为作风建设的突破口,以治庸提能力、治懒增效率、治散正风气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三是坚持内外兼修、多管齐下,不断加强基层党员干部的外部影响与自我教育,使基层党员干部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建立牢固的思想道德防线。

抓监督,建立“以监促廉,不能腐败”的权力运行机制。一是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通过权力分解、以职定权、以责定廉、年度述职述廉、考核测评等形式,对权力运行实行有效监督。二是建立防止权力腐败的有效机制。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建立健全信访举报、投诉专线、电子邮箱、投诉网站等多位一体的民情反馈网络,方便群众投诉和举报,建立群众意见回复机制、群众投诉调查机制、群众代表直接参与重大民生问题决策机制等。三是深入推进基层事务公开,强化群众监督。加大党务、政务、村务、司法公开力度,认真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维护群众利益,将各种公开形式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协调,形成合力。

抓查处,创造“以惩护廉,不敢腐败”的法治环境。一是完善案件线索筛选机制,优先查办侵害群众利益案件。通过各种途径,及时查找和发现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线索,优先受理、优先初核。二是创新办案手段。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整合审计、检察、财政、公安等专门机关力量,经常联席研究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新特点、新苗头、新对策,健全协调联动机制,提高解决基层腐败问题的效率和质量。三是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坚持“一查四促”,做到查办案件与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紧密结合,降低基层干部腐败几率,推动科学发展,提升社会满意度。(作者系河南省周口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 责任编辑:蓝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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