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非法集资成为新动向
www.fjsen.com 2012-06-04 16:52 来源:北青网 我来说两句
北京警方3个月破获6起非法集资类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0人,初步核实涉案金额3600余万元。记者昨日从北京警方获悉,非法集资类案件越来越多地通过网络实施,犯罪团伙通过网络发布销售境外基金、投资外汇等信息,吸引投资的案件增多。 ■网络非法集资 老年人易受骗 “通过网络实施的非法集资类案件发案明显增多。”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三大队副大队长明海涛分析近期破获的案件特点时介绍说,犯罪团伙通过网络发布销售境外基金、投资外汇等信息,利用投资者急于获利的心理,宣称“资金安全、利润率高”,吸引投资。同时,非法集资类案件受害人数量众多,其中老年人成为犯罪团伙的主要下手目标之一,“老年人手头都有些闲钱,但对投资理财并没有太多经验或知识,比较容易受骗,因此受侵害的数量也比较多”。 办案民警介绍,在一些非法集资类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利用境外机构实施犯罪。去年12月,北京警方破获了一起非法经营案件,犯罪嫌疑人刘某等五人以一家国际投资担保(北京)有限公司的名义,伙同国外某株式会社,以帮投资者投资外汇交易为名,让投资人先与投资担保公司签订合同,并根据公司要求向指定账户存入投资款。确认收款后,某株式会社从国外将《委托交易协议书》和《取引证》(证明客户投资金额及开户的证明)寄给客户。随后,客户在个人邮箱中可收到交易外汇保证金的报告,但是公司宣称的“投资者可在个人留存的银行卡账户中收取交易外汇保证金的利润”却始终没有兑现。后经警方查证,涉案的投资担保公司于2009年7月自朝阳区的工商注册地搬离且去向不明,株式会社北京代表处也已于2009年12月18日注销。这两家“蒸发”的境外机构吸收存款非法经营,涉案金额达300余万元,被骗投资者超过20人。 ■多个领域出现 非法吸纳投资 还有的犯罪团伙利用特定商品,采取交款入股、高额返利的形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北京警方去年11月破获的一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就以科技公司为名,设置4万元为1股,投资人投1至4股,赠送一盒黄金液,同时一年后双倍返还投资款;投资人投资5股,赠送一盒黄金液,并于一年后三倍返还投资款,几个月的时间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60余万元。 除了炒作境外基金、外汇投资等手段外,非法集资类案件还出现了在房地产领域中利用“售后回租”“售后包租”等形式非法吸纳投资;在种植业和养殖业中“转让林权代为管护”,以及代为投资理财、代为炒股等新犯罪手段。 ■发现违规集资 市民及时报警 警方提醒投资者,在投资理财过程中一旦发现上当受骗,要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如果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发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类犯罪线索后,应及时报警或向相关部门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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