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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在住建局当科长 老公利用“影响力”受贿23万

www.fjsen.com 2012-07-06 15:38  钟达文 来源:广州日报 我来说两句

“帮忙”换来23万元

2009年2月10日,浙一水东莞分公司收到了住建局的通知,说第二天要检查。林某便打电话联系了田某,田某次日一早就到了浙一水东莞分公司“帮忙”。9时左右,检查人员对浙一水东莞分公司的办公场所进行检查,认为该公司办公场所“条件简陋,不符合标准”。

当时在场的田某见状,便立即打电话给妻子余某“沟通”。余某便通知检查组人员“回单位开会”。当天上午10时左右,余某又派了另一组检查人员对浙一水东莞分公司的办公场地进行重新检查,田某主动与检查组负责人打招呼,示意“给予关照”。

第二次检查“没有问题”,检查组的结论认为该办公场所“符合标准”。事后,林某、陈某森按约定,将浙一水东莞分公司三分之一的干股赠给田某,最后商定林某、陈某森送给田某23万元。

之后,东窗事发。2011年9月20日,田某主动到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投案并退回全部赃款。昨日,法院一审判决田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而田某退回的违法所得23万元则上缴国库。 (记者钟达文 通讯员廖蔚)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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