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残奥会项目介绍及赛程安排-盲人门球
www.fjsen.com 2012-08-30 08:43 小卡 来源:腾讯体育 我来说两句
盲人门球运动的项目特征 盲人门球运动是根据盲人视力障碍特点而专门设计的一项集体球类项目,它需要运动员根据触觉来确定自己在场上的位置、方向;根据听觉来判断球的方向、速度,从而迅速做出反应。这项运动的形式适合于盲人视觉功能障碍的局限,集安全性、竞技性、观赏性于一体,既突出运动员个人技术又强调团队配合。有人作了这样的比喻:“盲人门球运动是一项球似篮球,球门似足球,而掷球动作像保龄球的运动。” 盲人门球项目的历史沿革 盲人门球(英文是“Goalball”),1946年起源于德国和奥地利。早期的盲人门球运动以康复娱乐为目的,为失明的患者发明的一种集体游戏活动,因其活动的内容适合于盲人的特点而逐渐得到发展,多流行于欧美国家。 1976年,在加拿大多伦多市举行的第5届残奥会上,盲人门球运动第一次被列入表演比赛项目,当时只有男队参加了比赛,奥地利队取得冠军、前西德队和丹麦队分别获得第2名和第3名。1980年第6届残奥会被列为正式比赛项目。1984年在美国纽约举行的第7届残奥会上,女子盲人门球作为正式项目列入比赛。这届残奥会的女子盲人门球比赛,美国队获得金牌,加拿大队取得银牌,丹麦队取得第3名。 1978年,开始举办世界盲人门球锦标赛,首届锦标赛在奥地利举行。此后,每4年举办一届。1980年,国际盲人运动协会(IBSA)成立,其宗旨是组织和发展盲人的体育活动。目前,已有6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该组织的成员。国际盲人运动协会的成立,积极地推动了盲人门球运动的发展,在这些国家每年都举办全国盲人门球锦标赛及各种邀请赛。 盲人门球竞赛规则要点 一般规定 盲人门球比赛开始时,每队应有3名比赛队员和3名替补队员,攻守双方各上场3名运动员,各队参赛运动员必须穿着统一的比赛服装。上场运动员还必须在技术官员的监督下佩戴官方提供的纱布眼罩及遮光眼镜。 比赛开始前裁判员或其他指定的官员进行挑边,确定开始的投球方,下半场开始时进行球权转换。攻方队员持球,运用规则允许的各种进攻技术动作,将球滚入对方的大门;而防守方队员在防守区域内采用各种防守技术,如倒地、扑球等防守动作防住对方进攻的球。在比赛正常进行中的入球称为投球得分,每进一球记1分,每个投球手连续投球不能超过3次,否则将进行一对一判罚。 全场比赛时间为20分钟,分上下半场,各10分钟,半场间歇3分钟。两场比赛的间隔至少5分钟,但在残奥会和世锦赛中两场比赛的间隔至少为15分钟。比赛中,只要球在球门区内穿过球门线就算得分,得分多者为胜。如比赛结束,双方比分相同,而又要决出胜负,则需要进行上、下半场各3分钟的加时赛,先得分方为胜者;如还相同,将采用投点球的方法决定胜负。 专门的规定 (1)每队在比赛中换人最多进行3次,加时赛允许换人1次。 (2)如果1名队员在裁判员发出指令前投出了球,那么此球有效但不计分。 (3)当掷出的球停在球场上而未被防守队员触及,主裁判鸣哨判此球为死球,停止计时,将球交给防守方。 (4)在本队队员之间传球过程中,球出了边线;任何时候球碰到了比赛场上方的物体时;防守队员有意使处于边线上的球出界时,均应判为传球出界。 犯规处罚分个人犯规和全队犯规, 这两种犯规都是只有1名队员留在场内防守罚球。 个人犯规 短球:无论任何时候,球被投出后,球停留在比赛区未达到防守队员的范围,这时裁判员鸣哨成死球并被判为短球,应交由防守队执行罚球。 高球:进攻投球球离手后,必须至少在着地区或防守区触地一次,否则投球无效(投球队员被罚)。 远球:在球投出并触地后,球必须在中立区至少触地一次,否则此投球无效。 触摸眼罩:任何场上队员触摸挡眼罩都将受到处罚,运动员在受罚情况下离开赛场时也不能触摸自己的挡眼罩,否则将再一次给予处罚。如果在比赛途中,暂停或比赛中的任何中止期间运动员想要触摸眼罩,必须要先征得裁判员的许可(微博),在得到许可后,要转身背对赛场然后才可以接触眼罩。 第三次投球:一名队员只能连续投两次球,在队友投球前第三次投掷和任何其他投球,都将受到处罚。 非法防守:防守时,运动员应该使身体的任何一部分接触在本队防守区内,否则将被认为非法防守。 个人非体育道德的行为:如果裁判员确定一名场上比赛队员的行为是非体育道德的,那么这名队员将受到个人处罚。而且,任何非体育道德的行为都可以导致取消比赛资格、驱逐出比赛场甚至取消参加本届比赛的权利。如果裁判员认为这一情形是无可辩解的,被取消比赛资格的队员,在比赛中将不得再替换。运动员任何有意的同比赛官员进行身体接触将导致被取消比赛资格、驱逐出比赛场地。 噪音:任何队员在投球时发出的妨碍防守队员追踪球的噪音,都将受到判罚。 全队犯规 全队延误比赛:如果出现下列情况,将给予全队延误比赛的处罚。 (1)一个队没有按裁判员发出的指令开始比赛; (2)一个队的行为妨碍了比赛继续进行; (3)一个队在任何半场结束时替换了队员,而没有告知裁判员; (4)一个队在要求第四次暂停时; (5)一个队在要求第四次换人时。 全队非体育道德的行为:如果裁判员确定教练席上有队员做了非体育道德的行为,那么将给予那个队集体处罚;而且,如果裁判员认为这情形是无可辩解的,任何非体育道德的行为者将导致被取消比赛资格、驱逐出比赛场地甚至取消以后参加比赛的权利。 10秒:某队防守时触到球后,必须在10秒钟内将球投出,否则将判为10秒犯规。 非法指导:除了暂停和每半场结束之后外,教练席上任何人不能对场上队员进行任何方式的指导。否则,将对该队进行处罚。同场比赛中出现第二次非法指导,该指导人将被请出馆外。 参赛运动员的分级 在残疾人奥运会的竞赛组织工作中,对参赛运动员进行医学功能分级是竞赛工作必不可少的部分。根据运动员的功能能力进行系统的医学功能分级,是残奥会有别于奥运会的一个重要特点。 进行医学功能分级的宗旨在于维护体育的公平竞争原则,提高残疾人体育运动的竞技性和竞争性。通常情况下,在比赛之前和比赛过程中对参赛选手进行分级鉴定。 在残疾人奥运会的任何项目中,只要涉及盲人运动员的医学功能分级,均为3个级别且级别标准相同。 具体标准如下: B1级:双眼无感光,或仅有光感但在任何距离、任何方向均不能辨认手的形状。 B2级:视力为从能识别手的形状到0.03和/或视野小于5度。 B3级:视力从0.03以上到0.1和/或视野大于5度小于20度。 进行医学分级检测时,测试的视力应为最佳已校正的视力。凡使用隐形眼镜或其他视力校正镜的运动员,在检测时均应佩戴。但在比赛时,场上队员无论是B1级还是B3级一律戴眼罩参加比赛,而不允许佩戴眼镜或隐形眼镜。 运动员只有符合具体的比赛分级要求及已确定的国际级别才有资格参加残奥会。部分根据相关规定已经进行了医学功能分级检测并获得永久分级确认资格的残奥会运动员,可直接参加竞赛而不需再接受医学功能检测的复查。但是多数运动员需要在赛前和比赛过程中接受医学功能分级检测的初检和复检。 (小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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