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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若干意见

www.fjsen.com 2012-08-31 08:25   来源:中国江苏网 我来说两句

(十)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加强对外商投资的产业指导,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项目引进力度,推动与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有机结合,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构筑我省利用外资的新优势。围绕制造业转型升级,重点扩大生产性服务业利用外资,加快发展为制造业配套的金融、物流、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每年举办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专题投资促进活动。鼓励苏南和苏中苏北地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在苏南建设两个以上的利用外资转型升级示范区,在苏中和苏北分别建设一个以上的利用外资加快发展示范区,发挥示范区在新时期利用外资中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

(十一)丰富利用外资方式。突破以绿地投资为主的单一利用外资方式,鼓励外资企业通过并购进一步整合产业链,大力引进境外各类投资基金,鼓励企业境内外上市,积极有效利用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稳妥做好有条件的企业在香港地区发行人民币债券,加大间接利用外资力度。引导外商投资由成本取向转为市场取向,促使产业链高端环节、研发和营销环节的进入,努力向价值链微笑曲线的两端延伸。突破以独资为主的单一合作形式,鼓励省内企业与外商合资合作,放大溢出效应。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实现境内外上市,积极引进外商投资基金。鼓励外商投资基金更多投向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研究制订我省引导鼓励外商投资基金相关政策。

(十二)大力发展总部经济。鼓励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地区总部;鼓励现有企业扩展功能,设立区域性研发、物流、销售、财务中心,成为跨国公司功能性机构。以做好增量为重点,对于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在开办和用房方面给予补助,在经营业绩和高管引进方面给予奖励,在人才引进、出入境管理、货物通关等方面给予便利,将吸引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工作纳入全省外资评价体系。

(十三)加大力度推动重点企业“走出去”。加强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发展的布局规划和产业指导,重点支持企业在境外开展生产加工、资源开发、营销网络、技术研发、品牌并购、文化和教育等对外投资项目以及对外承包工程总承包项目。支持我省柬埔寨西港特区和埃塞俄比亚东方工业园两个国家级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和招商良性滚动发展。引导和支持我省有实力企业建设境外产业集聚区,到2015年省级境外产业集聚区建设达到5家,引导省内企业入区集聚配套生产经营。积极利用各类境外基金帮助企业“走出去”。

(十四)培育本土跨国企业。引导我省企业树立国际化经营理念,选择拥有一定规模、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从资金、技术、财税、金融、人才、信息、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对投资三个国家或地区、投资额1亿美元以上的企业给予重点支持。推动对外投资和对外贸易结合、“走出去”和“引进来”结合,提高国际化经营水平。大力推动民营企业“走出去”,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到2015年,培育50家以上具有一定国际竞争力的本土跨国公司。

(十五)提高开发区发展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升级,支持符合要求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扩区和调整区位,稳步规范开展新设省级开发区工作。更加严格地实行工业项目向各类开发区集中,提高开发区工业用地门槛和项目建筑的容积率。加大全省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力度,重点培育120家新兴产业为主的特色产业园区,提升开发区新兴产业集聚能力。大力开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积极发展绿色经济和循环经济,推广清洁和低碳技术,到2015年,全省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全部创建生态工业园区。实施创新型开发区(创新型园区)建设计划,推动海内外创新资源进入开发区,重点建设好一批集知识创造、技术创新和新兴产业培育为一体的创新核心区,争取到2015年全省有60家以上的开发区创建和建成创新型开发区。加快开发区功能创新,支持特殊功能园区建设,推进开发区与出口加工区、综合保税区和保税港区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支持苏州、南京、无锡、连云港等市争取自由贸易园区试点工作。支持连云港申报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先导区。

(十六)拓展开发区合作发展模式。积极支持南北共建园区的发展。鼓励江苏开发区与上海等省外开发区、中央企业、省内外大型企业集团合作共建园区,支持经两国政府商定合作共建的园区建设。巩固和深化与重点国家(地区)的合作。进一步发挥中新苏州工业园区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加快推进中瑞(无锡)生态城、中德(徐州)东方鲁尔工业园、中芬(丹阳)数字生态产业园、中韩(盐城)科技园、中奥(南通)科技产业园等建设,促进江苏开发区与台湾地区深化交流合作,积极探索江苏开发区与境外区域合作开发新模式。加快推进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打造苏北和中西部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引导有条件的江苏开发区加快“走出去”步伐,积极参与境外合作区和集聚区的建设。

(十七)构建稳定的与港澳台经贸合作机制。充分利用CEPA和ECFA,加快推进金融、保险、物流、文化创意产业、商业连锁、信息咨询、工业设计和医药卫生、检验检测、人力资源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合作。以与港澳台三地举办的合作促进活动为平台,建立并完善苏港、苏澳、苏台间经常性的交流机制,拓展合作的空间。进一步办好海峡两岸企业家紫金山峰会、海峡两岸产业合作论坛、“合作促进周”(港、澳、台)等重要经贸活动,积极支持“海峡两岸(昆山)商贸合作区”、海峡两岸农业合作示范区、台湾(锡山)农业产业园、“南京台湾名品城”等重点项目的实施。积极申报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先行先试区。充分发挥苏新合作理事会的桥梁作用,推进苏通科技产业园、中新(南京)科技生态城建设,进一步深化与新加坡的合作。同时,完善驻外经贸网络,深化与美国、欧洲、日本及东盟的经贸合作关系。

(十八)加快发展外向型农业。加强优势农产品出口,加大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力度,积极组织农产品出口企业参加境外促销,努力培育出口农产品国际品牌。加快国际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的引进。积极探索现代农业高端人才境外培训,支持做强做优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海峡两岸农产品展示展销会及省级外向型农业示范区、出口农产品示范基地(区)及苏台农业合作园区等农业发展载体及平台。鼓励引导我省有条件的农业龙头企业到境外开拓农业资源。充分利用我省农业科技人才与技术优势,大力发展农业服务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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