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丽:以真心换民心
www.fjsen.com 2012-11-19 10:43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她,比自己的孩子还要亲。” 芗城区群裕村80多岁的兰阿婆,因交通事故被撞伤,多处粉碎性骨折。黄志丽接手该赔偿案件后,通过走访发现老人守寡独居多年,无人照顾,经济也十分困难,于是她自掏腰包为老人雇请了保姆。 不仅如此,她还在最短的时间内审结了案件并将执行款交到老人手中。结案后,黄志丽经常去看望老人,关心老人生活情况。一个素不相识的老人,黄志丽坚持关心照顾了三年,直至老人过世。老人生前总对村里人说,志丽法官比自己的孩子还要亲。 2010年,黄志丽审理了一起原、被告均已年满七十周岁的老年人离婚案件。经过多次上门做调解工作,两位老人重归于好。结案后,黄志丽还经常打电话了解情况,做跟踪回访工作。半个多月后,黄志丽了解到两位老人又因小事发生怄气。黄志丽又多次主动上门做工作,终于使得两位老人解开心结。 10年来,经过她不辞辛苦的努力,挽救了许许多多的家庭。这些在案件之外的工作,需要付出大量的精力,可是十年来她一直在这样做着,对于那些额外的辛劳,她总是甘之若饴。 “法官妈妈,我再也不做傻事了。” 黄志丽曾审理过一起变更抚养权案,原告钟某失业后,无力抚养正在读初三的儿子,要求将儿子的抚养权变更为其前夫沈某,然而,儿子不理解,偷偷吞食了10多颗安眠药企图自杀。 黄志丽一听马上放下手头的事情,当即买了水果、零食和课外读物,陪同钟某到医院看望其儿子。她根据自己所学的心理咨询师的知识,从儿童心理学的角度出发,耐心地陪小男孩聊天,聊游戏,聊校园生活。在谈话中她了解到原来小男孩长期跟母亲生活在一起,父亲再婚后又生育一子,每次父亲探视都没有尽到做父亲的义务,所以小男孩觉得父母都不爱自己。 在找到小男孩自杀的原因后,黄志丽顾不上吃晚餐,马上找到被告沈某做思想工作。情真意切的一席话触动了沈某的心扉。当晚十一点半,在黄志丽的调解下,沈某表示抚养权不进行变更,而且每个月多给儿子六百元抚养费,并会尽量多花一些时间去陪伴儿子。小男孩感激地对黄志丽地说:“法官妈妈你真好,以后不管遇到什么事,我再也不做傻事了。” 黄志丽常说:作为一名优秀的法官,要有三个境界:一是要有信仰,以党的宗旨,以法律事业的进程为信仰;二是要有爱民之心,对人民群众的困难感同身受;三是要有“根”的意识,法官的根,就是百姓,是人民群众。黄志丽是这么说的,更是这样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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