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做社会矛盾的积极化解者
www.fjsen.com 2012-11-19 10:59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察民情 做司法助企的先行者 2011年,李强到同安法院民一庭工作。面对劳资纠纷、员工工伤赔偿等纠纷增多的严峻形势,经过认真的思考和调研,李强积极呼吁并牵头筹建了以同安工业集中区作为单独试点,联合了法院、司法局、工业集中区管委办以及区工会的多方资源和力量的“外来员工纠纷援助中心”。 2012年4月,李强承办了宋某等6名外来员工的劳动争议案件。宋某等6人均系同安工业集中区某物流公司在武汉聘请的员工,因为涉及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问题,宋某向武汉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也部分支持了宋某等6人的请求。但是该物流公司却对裁决结果持有异议,向同安法院提起诉讼。李强刚接到这起案件时,觉得案情简单,特别是仲裁部门的裁决查明的内容清楚、认证详实,裁决结果并无不妥,但是在送达诉状副本时却犯了难。 “这6名劳动者全部都在武汉,如果正常的应诉在交通、食宿等方面会给他们造成高昂的诉讼成本。企业既要支出诉讼费用,还可能招来负面的社会评价。”为了将“零和”变为“双赢”,李强通过“外来员工纠纷援助中心”联系到了这家企业。但是刚开始与企业老总的会面并不顺利,该老总冷冰冰地扔下一句“请法院依法处理吧”就找了个借口离开了。 为了能够解决案件,李强先后三次走访该企业,耐心与老总释法析理,从法与情入手,让他明白诉讼并非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只有及时结案,才能避免更多的诉讼成本,也有利于维护企业的社会形象。通过李强细致入微的工作,该老总最终向法院撤诉,直接按照仲裁结果予以履行。当李强再次来到企业送达裁定书时,该老总诚恳地说:“李法官,很感谢给我上了一堂法律课,避免了公司浪费更多的成本,以后我们公司在用工制度方面一定会多加改进!” 2012年7月以来,该中心共诉前化解涉及辖区企业的矛盾77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20件,调解撤诉10件,涉案标的195.5万元。 解民忧 做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群众信任是我最大的快乐,能为群众分忧解难,是我等法官的本份。”这是李强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秉持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他不怕折腾,不怕反复,调处纠纷耐心细致,决不让任何一起纠纷留有后患。正是基于这种理念,他在主持道路交通法庭工作期间,首创将保险公司引入法庭常驻调解,开创了多元调解交通事故的新模式,使其成为厦门地区首家从立案、诉讼保全到调解、审判“一站式”服务的专业性法庭。他一年审结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922件,调解撤诉837件,调撤率达90.78%,至今无一缠诉上访案件。 今年2月份,在同安一家炼油厂打工的老李在工作时不慎掉入一口炼油池中,双下肢被严重烧伤,社区调解委员会要求法院进行求助,案件到了李强的手中。看到老李的伤情,李强觉得过长的诉讼程序必然会影响老李的正常治疗,最好能够通过调解使老李尽快获得赔偿。 当李强了解到这家企业是一家民营小企业,老李对事故的发生亦有过错后,心里便形成了一个初步的调解方案。他先是找到企业主,解释法律关系及法律后果,让企业主知道如果继续诉讼将会引发更多的连锁反应,必然会影响企业的生产;另一方面,他告知老李企业是希望能够解决纠纷的,如果判决对他也存在的不利情形。 通过反复沟通,最终炼油厂同意一次性赔偿老李人民币30万元,并在李强的督促下如期汇到了同安法院的账户。老李到法院领取这笔款项时,激动地对李强说:“我是个农民,没有什么文化,我衷心的谢谢李法官,没有你的帮忙,我不知道以后会怎样,谢谢了,真的谢谢了!” 李强,一名成长在特区基层法院的法官。他用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模范行为积极践行着“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努力实践着一个特区法律人的梦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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