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 正文

叶锦荔:扎根海岛解民忧 为民司法促和谐

www.fjsen.com 2012-11-19 11:01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叶锦荔,男,1964年3月出生,福建莆田人,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法院南日人民法庭副庭长。2010年以来共审结各类案件527件,81%的案件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所办案件无一发回改判,无一申诉上访,无一错案。先后被评为全省法院调解工作先进个人、全省基层法官办案标兵、全省法院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莆田市法院先进工作者、莆田市法院优秀共产党员。

叶锦荔:扎根海岛解民忧 为民司法促和谐

南日岛,莆田市东南海域一个美丽而又偏远的海岛。在这座曾经的英雄岛上,南日人民法庭副庭长叶锦荔带领几名立志于司法服务的人民法官,如磐石一般扎根下来,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宗旨,播撒着法律的阳光,将司法的威严与温情带进岛民的心中。三年来,南日法庭在叶锦荔的带领下,共审结各类案件1088件,审结率100%,调解撤诉率90%,连续多年实现无错案、无上诉、无再审、无上访、无抗诉、无民转刑、无超审限的良好佳绩。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