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2013春运把带回家> 评说春运 > 正文

掌掴者应当受到惩处

www.fjsen.com 2013-02-20 16:59  聂文峰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呜呜呜……”2月17日15时41分,在太原火车站,晚点30小时12分的重庆北开往太原的K690次列车长尚成宝,站在太原客运段段长、党委书记面前留下了“委屈”的泪水。(摘自中新网《南同蒲铁路中断列车受阻纪实:列车长被掌掴》)

2月15日,山西洪洞县曲亭水库坝体塌陷造成南同蒲铁路线中断,致尚成宝所值乘的K690次列车晚点一天一夜还多,列车上的旅客情绪难稳,尚成宝被怒气难消的旅客打了3个巴掌,而且裤子上还有6个脚印。

看罢这篇报道,笔者对个别旅客的过激行为甚是不解,心中也顿生怒火。

这一怒,为何总有的旅客戾气冲天?面对列车因水库坝体塌陷受阻,实属不可抗力影响,铁路部门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责任,《铁路法》有明确的规定。况且,以整个事件的过程来看,年轻的小伙子打的是一个笑脸人,完全漠视他人的感受与尊严。

这二怒,旅客有欺人太甚之嫌。一巴掌下去,铁路职工仅仅是扶正了被打歪的帽子,然后又以标准的军礼向旅客以及掌掴者道歉。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小伙子抬起了手,还要对这名铁路员工动粗。诚然,列车晚点讨要说法,也是正当的,但维权行为也并非无边无界,“头脑发热”、“暴力维权”其实是很多人行为底线不断下降的一种投射。

这三怒,掌掴者竟然没有受到任何惩处。凭良心说,在场也有用自己的头脑按常识和逻辑思考问题的人。当小伙子第二次要打人时,被一个中年人按住了,还劝他:“列车长也不容易,你以为他想这样吗?你以为车长就不想回家吗?”“是呀,打人是不对的……”可是,就是不见小伙子被惩处的报道。估计,打了就是打了,没人会去追究纠缠这个事。

仔细一想,光气愤又有什么用?如今也算是一个法治社会,对打人者的处罚规定想必是明确的。如果打的不是公职人员,恐怕也就没有这么容易脱身。那么,公职人员,说白了就是类似铁路职工一样的人就低人一等吗?就可以任人打骂吗?掌掴者应当受到惩处,否则,此类事件还会不断见诸于报端。(聂文峰)

  • 责任编辑:房小奇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