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千万普通的底层劳动者
www.fjsen.com 2013-07-04 16:46 maili86 来源:东南空间 我来说两句
2011年底,我脱下穿了8年的绿军装,身份变为一个社会待业青年。不久以后,我即发现以我的社会经验和工作履历,在就业上没有什么选择余地,便去从事一些技术含量低,简单机械的工作。成为一名打工者,于我而言是一件新奇且富有挑战性的事情,我满怀热忱的投入到每一项工作中去。中国的青年一代绝大多数的迷惘、躁动,这些负面的影响也在这一段时期时拜访了我。 劳动是光荣的,工作无高低贵贱之分,只有实现社会价值的大小。这种观念是80后一代自小从课堂上接受的观念,但却无法在现实中得以体现。中国社会目前的状况,是很多人持以收入多少决定社会地位的观念,底层劳动者在“社会精英”那里是普遍受到歧视和损害的。重视脑力劳动,轻视体力劳动变异为崇尚投机取巧,鄙视踏实苦干。现在社会上有“弱势群体”这个名词,而这个名词所涵盖的个体就是一个个普通劳动者。为什么诚实劳动的人变成了弱势群体? 我国是以工农阶级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政策方针的制定实施,立场都是鲜明的站在普通劳动者这一边的。我国为保障普通劳动者的权益,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两部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而一些工厂和企业,为实现利益最大化无视劳动法之规定,单方面延长日工作时间,损害普通劳动工人权益的现象屡见不鲜。以我所曾工作的某工厂为例,其夏季日工作时间9个半小时,每周工作6天,合计每周工作时间为57小时,超过法定的每周工作时间16个小时,即每周侵占工人两个工作日的劳动时间,完全没有任何补偿。工厂延长工作时长未经与工人协商,单方面以通知方式下发,薪酬却仍与前不变。企业在用工方面也涉嫌违法,厂内大部分工人进厂半年以上,企业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细究起来,一些工厂企业严苛的管理条件,均有违法越权的嫌疑。 企业不顾法律条文规定,以企业利益凌驾于法律之上,以企业经营者的权威肆意损害劳动工人的权益,这是对基层劳动者的侮辱,是对劳动价值的侮辱。工人以微薄的薪水养家糊口,而每天工作又超时,自主时间被压缩,无法顾及家庭,在子女教育、赡养老人、自我充实上不能分出更多的精力,给工人家庭造成极大的困难,是当前诸多社会问题的一个主要诱因,一代穷世代穷,从而扩大为社会发展的长远性损害,这是社会不公平的具象表现,是严重违反科学发展观基本原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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