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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郑伟:加强闽台交流合作

www.fjsen.com 2013-07-17 16:35   来源:人民法院报 我来说两句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郑伟结合司法实务中遇到的涉台民商事纠纷案件的情况和问题,作了题为《妥善处理涉及两岸的民商事纠纷 服务和保障闽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主题演讲。

郑伟指出,妥善处理涉及两岸同胞切身利益的民商事纠纷,在两岸经济大交流、大合作、大发展的形势下尤显迫切和关键。他分析当前涉台民商事纠纷特点有:一是台胞在闽投资纠纷时有发生,其中尤以隐名投资现象突出;二是闽台民间贸易往来的纠纷类型相对集中;三是台资企业涉诉纠纷以劳动争议为主;四是两岸各类涉农纠纷初现端倪;五是婚姻家庭类纠纷仍居多,但略有下降。对涉台民商事司法保障,他提出以下对策:一是弱化两岸法律冲突带来的负面影响。在机制尚未形成前,审判实务中应秉持司法礼让原则,就涉及两岸的待决诉讼制度作出适应两岸关系现状的安排,逐步限制和缩小专属管辖范围。二是明确涉台民商事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正确认定涉台民商事案件的属性,明确区分涉台与涉外民商事案件界线。三是加大对台商投资权益的司法保障力度。四是闽台司法送达与互为调查取证须向纵深发展。五是两岸互认判决方面应尽可能趋于统一。慎用公共秩序保留,在互认判决效力方面应达成一致,建议台湾司法机关将大陆民事调解书纳入认可范畴。

  • 责任编辑:林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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