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七条底线> 网络谣言典型案例 > 正文

人民日报盘点十大网络谣言:抢盐风波上榜

www.fjsen.com 2013-09-06 16:06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我来说两句

  网络截图(资料图片)

六、伪造传播“47号公告”被拘15天

2011年8月12日,有网站刊登《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即所谓“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47号公告”并做了解读,公告文中标记发布日期为2011年7月31日。由于涉及时下备受关注的“年终奖税收”计算方式,经国内多家媒体转载、放大,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议论。

1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声明称,近日,有人盗用税务总局名义,对外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2011年47号)”并作解读,该文及解读内容在媒体刊登后,严重误导了纳税人。税务总局表示,税务总局从未发过该文件及解读稿,此文件及解读稿系伪造。税务总局将依法行使追究伪造公文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10月25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新闻宣传局通报,在网络上流传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规定的47号公告”已查明属于编造的谣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网络新闻宣传局、公安机关已责成属地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对制造和传播这些谣言的责任人和网站予以惩处,经公安机关查明系上海励某杜撰而成。公安机关对在网上伪造国家相关文件并传播的励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 责任编辑:陈玮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