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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经普办认真贯彻落实省经普办等八部门共同做好单位核查工作通知精神

2013-11-20 15:51   来源:福建省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编辑:陈颖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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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经普办认真贯彻落实省经普办等八部门共同做好单位核查工作通知精神

莆田市经普办认真贯彻落实省经普办等八部门《关于转发国务院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七部门共同做好单位核查工作的通知》(闽经普办[2013]12号)精神,收到文件后,及时向莆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李辉龙作了汇报。李辉龙副市长高度重视经济普查单位核查工作,先后两次作出批示:“请市经普办根据文件通知精神,就我市落实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下发各县区、市直相关部门。”、“请各县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经普的各项工作,并请市经普办认真做好指导及督查工作。”

根据市领导批示精神,莆田市经普办于9月5日及时下发了《莆田市经普办关于贯彻落实省经普办等八部门共同做好单位核查工作的通知》(莆经普办〔2013〕6号)文件,并把领导批示的复印件一并发给各县(区、管委会)经普办及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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