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 正文

硫化氢危害的安全防范与应急措施

2014-02-12 16:29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责任编辑:康金山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四、应急施救,以人为本

防范硫化氢,重点是落实防中毒伤亡、防火、防爆措施;特别是要落实切实有效的应急处置预案,在遇到意外事故或者灾情时,应迅速实施危险化学物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迅速组织现场人员撤离,采取应对措施,防止灾害扩散。

1、迅速实施保护抢救

(1)首先要将浸湿的毛巾等织物捂住口鼻,迅速撤离毒害污染区域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洗漱、检查。

(2)迅速拨打119、110、120等急救电话求援。

(3)不要盲目奔跑,大声呼叫,防止毒气吸入和烟气呛入。要借用敲打声响,挥动光、色等物达到求救的目的。

(4)如遇到眼内有异物感时,应立即翻起眼皮,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立刻就医;如感到呼吸不畅时,在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的空旷处后,松开衣领,保持呼吸道通畅。气温低时注意保暖,密切观察呼吸和意识状态;如呼吸困难,应马上给予输氧;如面对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同时施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等心肺复苏,注意切勿用口对口呼吸的方法,以防交错中毒,并立即给氧,保持呼吸道通畅,短程应用糖皮质激素,及时合理的采用对症、支持等综合疗法;中、重度中毒有条件时可应用高压氧治疗。注意防治脑水肿和肺水肿,实施急救措施。

(5)消防抢救人员必须做好自我保护和呼应互救,穿戴全身防火、防毒等的服装,如: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佩戴化学防护手套等,确保施救抢险人员和现场的安全。

2、立即组织应急排险

(1)迅速找到并切断、封堵气源、火源等危险源,防止蔓延、扩散。如一时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容许熄灭正在燃烧或泄漏的硫化氢气体。遇到容器或者管道的,应喷水降温、冷却,降低容器、管道内的压力和温度。

(2)站在上风处,采用喷射雾状水进行污染区域的稀释、溶解和冲洗,阻止硫化氢气体的蔓延、扩散。并选用雾状水,抗溶性泡沫、干粉等灭火器进行灭火。

(3)发生事故或者危险源位于学校、医院、政府机关、博物馆、重要部门以及娱乐场所或者居民住宅区等人员稠密附近的,必须立即采取喷设“水墙”等来设置屏障,以防火灾、爆炸、毒气灾害。

(4)周围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物品,必须迅速分隔、转移。

(5)谨慎动用电气装置、电气线路,严禁使用易产生火花的电气设备和工具等。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