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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游民冒充记者索要“曝光费” 敲诈村官3万元

2014-09-04 10:52:10  来源:海峡都市报  责任编辑:康金山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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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杂志社工作证 多次敲诈钱财

6月26日,陈某某因涉嫌诈骗、敲诈勒索被连城县公安局刑拘,随后以敲诈勒索罪被批捕。据调查,陈某某今年44岁,初中文化,已不是第一次使用记者的名义敲诈钱财。

2010年开始,陈某某结识了自称《法制与社会》杂志社海西增刊的孙某某、陈某淮(另案处理)。两人为陈某某办理了虚假的工作证件、名片等物,让其到处打听线索,从而为该机构赚取钱财。

2014年3月,陈某某和邓某某来到连城县文亨镇李屋村,冒充《法制与社会》杂志社海西增刊记者。在明知该村非法采矿场所已被取缔情况下,仍以曝光为由,向当地村委会干部索得3万元。事后,陈某某扣除费用花销后分得1万多元,邓某某分得3400元,孙某某分得4000元。

在陈某某的包里,还存有福建质量管理杂志社龙岩工作站工作证及世界文艺杂志社记者证等证件。经查,这两个杂志社和《法制与社会》杂志社,根本没有在福建地区或是龙岩地区设立工作机构,陈某某手上的证件都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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