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药店结算“偷梁换柱” 医保中心:非监管重点
2014-10-22 15:58:29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康金山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记者走访四家药店,三家“偷梁换柱” 王女士家住福州台江西洋路某小区,因胃不太好,常去西洋路白马花园小区门口的西洋医药商店用医保卡买药。“买了几次后我发现,我买的药和医保结算单上写的药完全不一样。”王女士说,她曾就此事问过药店,店员的回答却含糊其辞。 前日下午5时许,记者与王女士一同来到西洋路白马花园小区门口的西洋医药商店,用医保卡购买王女士经常买的达喜和盐酸雷尼替丁两种胃药。 记者说完药名后,店员便从柜台里取出这两种药。随后,记者将自己的福建省社会保障卡(省医保卡)交给店员结账。记者发现,店员并不是将记者所买药名输入系统,而是先在一本白色本子上查询其他药的药名与药价,并用计算器将记者所买的药与别的药价计算相等后,才在结账电脑的医保系统内输入非记者所买药品进行结算。 在该药店提供的医保收费结算单上,记者看到上面写的所购药品是一盒愈美片和一盒抗病毒颗粒,这与记者实际买到手的两盒达喜和一瓶盐酸雷尼替丁完全不一样。 当记者就此询问店员时,店员却说,只要价格一样就可以了。 昨日上午,记者又走访了福州晋安区塔头路永惠医药连锁、鼓楼区井大路康佰家大药房和鼓楼区鼓东路惠好四海医药,分别在这三家药店内购买记者前日所购买的药品。结果发现,除了井大路康佰家大药房外,塔头路永惠医药连锁和鼓东路惠好四海医药都存在实际买的药和医保结算系统上药名不一致的情况。 其中,塔头路永惠医药连锁店的店员称,打印机坏了,无法提供医保结算单。但记者看到,店员在电脑医保结算系统中,输入的药名并非记者实际购买的药。 鼓东路惠好四海医药店员告诉记者,记者所买的两种药确实在医保目录内,“我改药名只是为了输入方便,价钱都是一样的。” |
相关阅读:
- [ 10-21]省发改委举办道德讲堂开展诚信教育
- [ 10-21]永安诚信图书借阅点挂牌一月来归还率达97%
- [ 10-21]道德考验中的诚信借阅
- [ 10-20]明溪县:完善制度推进诚信计生星级服务
- [ 10-20]中国环保部:海外投资环保违规将纳入社会诚信档案
- [ 10-20]“挂”着的猪下水 大田摊主诚信售卖得人心
![]() |
![]() |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