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工商局:让市场追捧诚信正能量
2014-11-13 16:08:40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康金山 我来说两句 |
东南网11月13日报道(本网记者 李琰之 通讯员 王洪彬) 2014年以来,莆田市34家被认定为省级工商优异企业,数量居全省第3位;共有75家企业被评为2012-2013年度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这些诚信企业的发展,与莆田市工商局以“信用促监管”的工作思路分不开。莆田工商通过督促和帮助市场主体提高诚信经营意识、自觉做到守法经营,有力地维护了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完善诚信制度 激发企业内在动力 “诚信体系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完成好这项系统工程,必须建立政府推动、行政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的持续有效运行机制。”莆田市工商局负责人介绍道。 莆田工商局坚持政府主导的工作机制,将诚信制度化建设与企业信用监管相结合。2012年,莆田市工商局就在全省工商系统首个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莆田市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使诚信建设工作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同时莆田工商局还积极提请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修改《方案》,以会议纪要形式要求各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对建立信用征集体系、信用服务体系、健全信用制度等作出规定,成员单位也由27个扩大到41个,形成各方良性互动、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在引导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增强文明诚信意识方面,我们十分重视工作载体的有效运用”,该负责人说。一方面,他们注重调动市场主体参与信用优异和信用良好企业分类分级评定、诚信市场和“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协调银行、经贸、税务等部门在融资、专项扶持资金、税务检查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有力激发其内在动力。另一方面,积极打造诚信建设样板工程,联合莆田市诚信促进会成功举办创建“诚信示范街”表彰授牌活动,制定创建诚信示范街(示范店)评定标准,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并落实进货查验、商品质量承诺、不合格商品退市、消费维权等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商品市场交易行为,创造诚实信用的交易环境,共向13家商户授予“诚信示范街(示范店)”称号,得到了市场主体和消费者的欢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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