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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爱钦:勇担当善办大案难案 守廉洁捍卫公平正义

2014-11-25 07:28:2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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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爱钦,女,1966年4月出生,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法学学士学位,中共党员,现任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2012年以来共审结案件51件,担任审判长113件。先后被评为福建省优秀女法官、福建省“巾帼建功标兵”、全省优秀法官、省法院机关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

忠诚履职 善办大案要案难案

作为行政审判庭一名优秀的法官,林爱钦克服家庭和疾病的困难,始终以积极进取的态度,勤奋敬业,忠实履职。“不只是上班在办案,下班也在办,甚至在睡觉的时候都会梦到案件!”林爱钦说。

正是凭借这样一份敬业的精神,林爱钦攻坚克难,优质高效地完成了岗位任务。据统计,从2012年至今,她个人审结案件51件,担任审判长113件,制发司法建议、函11件,

参加合议137件、担任审判长111件,审核法律文书137件,签发法律文书5份,参加庭务会研究122件。在她审理的这些案件中,许多是大案、要案、难案。面对案件,林爱钦总是能够直面困难,敢于担当,勇挑重担,用精湛的业务能力,成功审结、调解了一起又一起案件。

同事吴声鸣回忆说,行政审判庭曾接到一个案情比较复杂、当事人情绪比较激烈、影响比较重大的案件,林爱钦法官主动担当,认真梳理本案的有关法律问题,热情接访当事人,耐心细致的向当事人做释法析理工作,最终化解了本案纠纷。

吴声鸣所说的是龙岩连城县鑫都矿业有限公司诉某省直机关等行政许可及行政赔偿一案。在审结该案后,林爱钦将其编成案例,此案还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十大优秀调解案例,这也是全国入选的唯一一件行政调解案例。

在审理施桂英诉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行政强制措施案时,围绕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政府行政强制执行程序是否违法这一焦点问题,出现了不违法和违法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思明区政府人员曾多次来到省法院就此案进行磋商探讨,林爱钦顶住压力,依法依据进行剖析,最终判决思明区政府程序违法,当事双方最终也服判息诉。此案也被最高法院行政庭评为优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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