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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设小额贷款网站“钓鱼”数十万 诈骗团伙获刑

2014-12-29 15:56:15  来源:中新网  责任编辑:康金山   我来说两句

后悔莫及,获刑还被判罚金

不但未贷得分文,反而被骗去了12万余元,叶某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2014年3月27日,苏某、陈某、苏某峰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到案后,三人很快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均追悔莫及,并将所骗赃款悉数退还给被害人叶某,取得了叶某的谅解。

通州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苏某、陈某、苏某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财,数额巨大,三人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苏某、陈某起主要作用,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被告人苏某峰明知被告人苏某、陈某设立假网站用于诈骗,仍予以提供指导、帮助,构成共同犯罪的从犯。

鉴于被告人苏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鉴于被告人苏某是初次犯罪,在庭审中有悔罪的表示和表现,且是哺乳期的妇女,故依法可以适用缓刑。遂判决:被告人苏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苏某锋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对被告人苏某峰的非法所得计人民币九千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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