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专题> 党群> 崇德向善 诚信福建 > 正文

莆田:新买爱玛电动车电池老报废 疑是以旧充新

2015-01-06 17:03:47  来源:海峡都市报  责任编辑:康金山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商家 电动车老在跑因此损耗也大

市区梅园路爱玛电动车门店工作人员介绍,根据售后规定,自购车之日起一年内,在非人为的情况下,顾客可享受电池、充电器免费包换,三年内电机包修的服务。陈女士所在的单位员工每次将车辆送到门店后,门店就将电池送到电池专业检测机构检测,检测发现问题后,就协调电池厂家在最短时间内给予更换同一厂家同一型号的全新电池,其间均不产生费用,但由于检测、调货需要时间,因此耽误的时间稍微会长一些。

“巡逻车每天行驶时间、里程都很长,远远大于正常使用量,因此车辆损耗会较大。”该工作人员说,车辆日常行驶、充电和天气等因素都可能引起电池问题,从而影响续航里程,并非电池本身出现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不论车辆是否还在保修期内,门店都有义务做好售后服务,帮助顾客尽快解决问题。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